近日,临猗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利用微信朋友圈履行诱骗的犯罪案件。
3月23日,翟某来到临猗县公安局报警称:其日前在朋友圈买到的一辆车,被微贷网公司用备用钥匙开走,称这辆车为贷款车辆,经多次协商榷要无果。民警立即动手调查此案。
经查:
2018年犯罪嫌疑人张某在河北的微信好友鹿某处购买了一辆事件车辆(包括车牌和行车本),2月尾犯罪嫌疑人张某又通过微信好友“小于”在太原购买了一辆同款抵押轿车,犯罪嫌疑人张某将车开回西安,让“腾明车码”的微信好友将这辆车的大架号和车辆发动机号改成事件车的大架号和发动机号。后犯罪嫌疑人张某通过微信联系到李某,奉告他跟前有一辆运城户的车辆,让李某帮助卖掉,后李某就把翟某先容给了犯罪嫌疑人张某。受害人翟某和犯罪嫌疑人张某见面后,张某称车辆手续完好,以36000元的价格将改过发动机号和大架号的轿车卖给翟某。2018年3月21日运城市微贷网将翟某购买的轿车扣押。终极,翟某被诱骗36000元。
2018年4月25日,张某被临猗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安提醒
利用微信平台诱骗,是网络诱骗的一种,其作案范围每每不受韶光空间限定。提醒广大网民要提高当心,不要因梦想便宜而上当受骗,如果不慎被骗,要及时报警,把稳保存证据。运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