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协议车辆被迫停运

2016年,王国达正要与织金县汽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县运司”)签订第6年的车辆承包经营条约,公司哀求他签署一份《补充协议》,否则不许可他续签。

织金汽车运公司要求车班班主签署霸王条目 汽车知识

按照协议规定,王国达需按照上一年度的保费数额39291.33元将保费一次性交给县运司,由县运司向干系保险公司投保。
并且协议写明,王国达承包的车辆如果发生交通事件或其他意外事宜造成的丢失,保单之内的由承包的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超出保险范围的部分由王国达自行承担,与县运司无关。
无论什么缘故原由导致县运司先行承担的,县运司有权向王国达全额追偿。

王国达认为,织金县有运输公司5家,除了最早的县运司,另有毕节汽车运输公司(以下简称“毕运司”)和黔兴、安然、安达3家民营公司,但每一家都是公司提前垫付金额向保险公司投保,再根据各自的保费发票由承包人照单支付,县运司是个例外。

而协议中让王国达更不能接管的是,协议第4条——双方同等承诺确实负责履行本补充协议,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补充协议的任何条款内容,如有发生,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20万元。
“为什么要保密?还设置这么高的违约金?”王国达以为协议不平等,不愿签署,但不签的代价是被迫停运。

保险费严重“缩水”

为了不影响联运车队的利益,去年6月19日,王国达被迫在《补充协议》上具名,甲方盖上了县运司的公章,代表是陈美青。
“陈美青是法人代表陈爱青的姐姐。
”王国达说。

保单下来后,王国达傻眼了。
《补充协议》上显示,他的贵F07496号19座客运车“志愿”向县运司一次性缴纳39291.33元;但实际上,由县运司向永诚保险公司投保的保单发票显示,结算金额是18934.5元。

经营“织金-歹阳”线路的陈钰也不愿意在《补充协议》上具名,但为了尽快投入运营,她被迫按照2015年度缴纳的保险金交给县运司18286元,末了拿到的保单只有1万零几十元。

陈钰认为,她的15座县际郊区客运班车,每月正常向县运司缴纳1100元管理费,“如果公司认为承包费须要涨价,该当提出来大家切磋,而不应采纳这种办法。

自行买保险惹“大祸”

县运司共有13台跑三塘的班车,个中8台被秦保明、秦保胜几兄弟承包。
2016年12月初,秦保明兄弟到中国公民财产保险公司自行购买了足额险种,花费为20265.85元,没想到此举“惹到了”陈美青。

秦保明兄弟多次前往县运司,将车辆等级评定、二级掩护、审车等所有手续交给县运司,以便公司前往运管办理营运证。
没想到直到同年12月30日找到公司业务股马经理,马经理拿出章准备戳盖,被陈美青电话阻挡。

直到2017年1月7日,秦保明兄弟的8台三塘班线车被县运管局以手续不全为由全部暂扣。

秦保明只得找陈美青会谈,陈美青表示,如果不改换保险公司,就不给他盖章。
秦保明的遭遇引起公司多位承包人的共鸣,1月9日,三塘方向县运司13辆班车全部停运抗议,声援秦氏兄弟。

公司回应:“差额便是凭据”

1月9日下午,前往县运司,终极电话联系上陈美青。
陈美青说:“车主们志愿签《补充协议》支持公司发展,没有任何人强制他们。

至于车主缴纳的保费和保单发票数额不一致一事,陈美青表示,“承包人按照去年保额将钱交给我们,确实没有按照这个数额来买。
但是车出了事还不是要找公司来承担,公司凭什么替他们承担?这个差额部分便是凭据。
”至于为何要舍近求远为194台车投保一家远在贵阳的保险分公司,陈美青说:“便是要由公司统一办理,公司指定在哪儿买,他们就必须在哪儿买,否则便是盗取公司名誉私自购买保险,是违法行为,我们有权不盖章。

就陈美青的说法,拜访了织金县运管局。
该局副局长甘来表示,1月7日,确实是他带队扣押了三塘方向的8辆手续不全的客运车辆。

客运股股长张平凡与支部布告周叙军补充说:运政部门无权干涉保险行业经营行为,涉及保险行业的投诉,可到干系行业协会投诉,他们只能管理站场的经营行为。
近期接到业主反响县运司诸多问题,一贯在想办法逐步办理,但是公司未盖营运章,企业有一定的自主权,运政部门无权干涉。
针对部分线路运力严重不敷的情形,周叙军称,这种情形如再连续下去,客运管理部门将调用旅游车辆投入运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