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机动车维修市场的通知布告

各机动车维修经业务户:

蔚县交通运输局关于规范灵巧车维修市场的通知布告 汽车知识

为规范我县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掩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柄,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约能源,促进机动车维肄业的康健发展,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特通知布告如下:

一、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应该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提交《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并附送符合规定条件的干系材料:

1.维修经营者的业务执照复印件;

2.经营园地(含生产厂房和业务接待室)、停车场面积材料、地皮利用权及产权证明等干系材料;

3.技能职员汇总表,以及各干系职员的学历、技能职称或职业资格证明等干系材料;

4.维修设备举动步伐汇总表,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等干系材料;

5.维修管理制度等干系材料;

6.环境保护方法等干系材料。

二、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做事能力和经营项目实施分类备案。

1.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做事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2.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做事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3.一类、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掩护、小修、维修接济、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考验事情;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含汽车综合小修)、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包括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度、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事情。

三、原办理《道路运输经营容许证》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容许证已到期或已过期的,需在本关照下发之日30日内重新到我单位办理备案手续。
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注册地址、经营性子等事变发生变革的,应办理备案变更。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必须同时做好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环境保护等各项事情。

五、未按规定进行备案的,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责令改正,停滞造孽经营,并依法按照《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进行惩罚。

备案机关: 蔚县交通运输局运输管理所

联系电话: 701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