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换不修、过度维修
以次充好、捆绑消费
收费不透明、技能不到位
条约圈套......
随着汽车成为大众生活常用品
体量弘大的汽车维修/保养市场
也不断滋长开花费问题

货车水箱温度过高,谈好修理费1000元,谁知道修理厂大修一番,终极收费1.7万元......

汽车维修谈好1000元实收17万元消保委揭秘修车宰客套路 汽车知识

机动车保养一个半小时,“价格透明”4S店收费2.3万元……

近日

江苏省消费者权柄保护委员会

发布消费提醒

呼吁汽车维修及保养行业

“明厨亮灶”

据理解

4S店/汽修店套路多

消费者维权困难的紧张缘故原由包括

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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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
由于消费者在汽车维修/保养方面专业知识有限,而4S店/维修店则节制更专业的技能和更全面的信息,因此,“价格透明”很随意马虎成为部分不法经营者的“宰客”利剑:公示价格但不公示过程及利用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明细单看似列明了收费项目,但不同项目之间可能存在交叉、重复收费;一些经营者资质造假,事情职员技能差。

👉条约签订不规范。
实践中,消费者与经营者每每通过“口头”约定、维修凭条代替条约或者利用经营者提前制订的大而化之的格式条约,由于欠缺内容明确、规范合理的书面条约,部分经营者在维修/保养时擅自改换部件、增减项目,导致用度大增。

👉由于消费者无法监督维修/保养全过程、创造问题较晚、未索要干系票据等缘故原由,也导致消费者在后续维权过程中举证困难。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

一些修理店打着“价格透明”的幌子,“看车下菜碟”“没病小治,小病大治”“只换不修”“逼迫消费”等过度维修/保养办法,已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公正交易权和自主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柄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改换退货任务规定》《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干系法律法规及法律实践,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维修/保养过程中以次充好、“偷梁换柱”的行为可能构成敲诈。

江苏省消保委呼吁:

汽车维修/保养行业及干系监管部门应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等规定完善档案管理及诚信服务评价干系体系,加强对档案及从业职员诚信监管,推动汽修行业做到“明厨亮灶”,不仅“价格透明”,更要过程和信息透明化,以此为消费者维权供应依据,从而推动全行业诚信经营、提升做事质量,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汽车维修/保养作为做事业,经营者只有完善轇轕办理机制,自觉掩护消费者合法权柄,形成良好的荣誉,与消费者形成长期信赖与互助关系,才能行稳致远。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消费者:

节制汽车基本知识,理性养车
及时检修/保养能保障机动车性能及行车安全,但“及时”不即是“过度”,消费者按照机动车利用/保养手册、根据车辆利用场景及频次等实际状况按需维修/保养即可,无须刻意缩短保养周期。
频繁改换机油、洗濯车辆及发动机舱、频繁做冷门保养项目等过度保养行为可能会加重机动车包袱,影响车辆性能。

规范签订条约。
消费者维修/保养机动车时,只管即便选择资质好、信誉度高、规模大的维修店/4S店,主动哀求签订书面条约,条约中明确维修/保养项目、工期、价格、付款办法及时间、维修质量标准、维修后保修期以及违约任务等内容,对付不明白的故障及项目,哀求承修人阐明解释,谨慎添加非必要项目,须要购买改换配件的,确认配件的包装、标签完好,承修职员承诺保修的,写入书面条约。

核对用度清单。
索要正规发票和结算清单,仔细核对实际维修/保养项目及对应价格,明明白白消费。
留存条约及相应单据,发生消费轇轕时积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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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作者/薛晶晶

编辑/李晓雨

监制/何永鹏 任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