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阛阓购物中央二楼架设了一座天桥,因天桥顶棚年久失落修,雨天时地面积水严重。某天下雨,雨水从顶棚泄下,虽然某阛阓在天桥通道上放置了接水的水桶和垫子,但通道上依然严重积水。顾客牛某经由时不慎跌倒,因地面和扶手湿滑,牛某捉住扶手接连两次站起后又跌倒受伤,后被送医治疗,花费医疗费1.6万余元。为此,牛某一纸诉状将某阛阓告上法庭。
某阛阓认为,牛某作为成年人可以预见到下雨会导致地面湿滑,扶手上也存在水渍,在此环境下哀求实在时清理水渍不具有可操作性,会加重其安全保障责任,且牛某的医药费已经由牛某投保的保险公司赔付,不应由其再承担赔偿任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事发天桥上方设置有遮挡雨水的顶棚,两边也设置有玻璃护栏,正常情形下,纵然景象降雨也不会导致地面积水、湿滑等安全隐患。然而事发天桥顶棚因危害漏水导致地面积水较多,随意马虎造成行人滑倒受伤,某阛阓作为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也未及时设置隔离方法、安全警示标志等,导致牛某通畅过程中因地面、扶手湿滑几次跌倒受伤。某阛阓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应对牛某的丢失承担全部赔偿任务。牛某自行投保意外侵害医疗保险所得到的保险赔偿金,与本案并非同一法律关系,亦不应当减轻侵权人的赔偿任务。据此,法院作出上述讯断。
法官说法
民法典规定:宾馆、阛阓、银行、车站、机场、运动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造成他人危害的,应该承担侵权任务。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应该对经营管理场所安全卖力,及时排查、整改场所内的安全隐患,对付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应该设置能干的警示标志提醒社会"大众年夜众把稳安全戒备。
法院在衡量是否尽到安全保障责任时,会综合考量场所内举动步伐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是否采纳方法对场所内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并向社会公众做出了警示,对发生的危害有无采纳必要的救助方法等成分。本案中,某阛阓未能对天桥顶棚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在因顶棚漏雨造成地面积水、扶手湿滑的情形下,也未对相应区域采纳禁止通畅、设置隔离带、警示标志等方法,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责任,故应该承担全部赔偿任务。
来源:中国法院网
作者:吴 丹
编辑:史梓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