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喜的是有人捡到了

可要想拿回自己钥匙

阜阳一女子丢了宝马车钥匙碰着这件窝苦处大年夜家评评理 汽车知识

却要给对方500元酬金

你给还是不给?

女士是阜南县人,昨天她不慎将车钥匙弄丢,重新配一把须要2000多元不说,还会延误很多韶光。

正当庞女士烦恼之际,溘然看到朋友圈里有人捡到了她的钥匙。

看到这条信息庞女士很高兴,由于事情繁忙,就请自己的同事小张代她去取钥匙。
庞女士和小张商量,拿到钥匙后,给对方买点水果或者发个微信红包表达谢意。

和捡到钥匙的人取得联系后,对方让小张到阜南县一家店铺内取回钥匙,电话中再没说其他。
可事情远没有想象中的大略……

“我捡到了你的车钥匙,你现在来拿,不表示表示吗?”小张到了约定店铺内,一名女子这样说。

小张当即主动表明,可以买点水果或者发个红包给她,可对方谢绝了,提出要300元现金,不然不给钥匙。
不是自己的车,做不了主的小张空手而归。

随后,庞女士来到店内,准备用300元拿回钥匙,可对方变了卦。

“给我500块钱,车钥匙你拿走。
”听见这样的话,庞女士气不打一处来,拿出钱包说,我钱包里这些钱都给你吧。
一来二去,双方发生言语冲突。

庞女士试图从礼和法的角度说服对方,指出对方的行为属于造孽侵略他人财产。
协商不成,庞女士报警乞助。

放工后,庞女士在派出所等了半个多小时,可对方一贯不出面,朝气的庞女士将事情的经由发在朋友圈中。

经派出所民警多次调度,对方没再提起“报酬”的事,但哀求庞女士删除朋友圈内容,向她道歉才肯归还钥匙。
但这样的哀求,庞女士并不能接管。

捡到东西

可以向失落主索要“报酬”吗?

阜阳公众年夜众网咨询状师后得知:拾到他人遗失落财物必须归还。
如不及时归还造孽所得的财物,便有可能构成侵略罪。

如果在保管过程中产生了交通费等可以与失落主协商赔偿,如果拾到东西的人拒不归还,失落主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深究其刑事任务。

今天下午,阜阳公众网拨打失落物招领上的电话,试图与其取得联系了以解更多信息。
但对方称只是转发,钥匙并非本人捡到,对此事并不知情。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这个故事的另一个结局:如果庞女士第一次去拿车钥匙时,捡到钥匙的那位市民没有索要300元现金,第二次去拿车钥匙时,又没有将金额提升到500元……

截至发稿前

庞女士的车钥匙仍未能取回

这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