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宜回顾
就在2022年3月8日晚上,在甘肃省靖远县境内国道341线(经
>>>值得思考
网友们估计能猜得出来这次事件的直接缘故原由:重型自卸车超过铁路桥梁限高!
我们退一步思考:纵然货车司机没有把车厢放下,如果在公路下穿铁路桥之前适当位置设置了限高方法,这类伤亡事件是不是原来可以避免?
事发地还原
不少网友对事件通报中描述的事件发生地所对应的铁路里程(红会支线K60+807处)和公路里程(国道341线1969K+120处)不甚明白,
事发位置还原
事发地详细位于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城外黄河北岸糜滩镇境内碾子湾附近。
甘肃白银靖远县位置
靖远县糜滩镇
事发地:糜滩镇碾子湾省道207(旧线)
事发地:糜滩镇省道207(旧线)
兰州铁路局红会支线
红会支线由包兰铁路白银西站(原狄家台站)出岔,经白银市、吴家川,在石板沟过黄河后进入靖远县,再向东北方向延伸到宝积山矿区,终极到达红会(龙凤山),线路全长113公里。
红会支线示意图
红会支线由两段组成,西段是狄(家台)-白(银)支线,也称为郝家川专用线,长7公里,专门为接通白银市有色金属工业企业而建;东段是白(银)-宝(积山)支线,长106公里,专为开拓宝积山、红会龙凤山等处的煤矿而建。
红会支线示意图
这次事发路段位于东段的白宝支线上,该路段1969年4月开始勘测,1970年9月完成施工设计,1971年10月16日全线铺轨通车,10月26日开始运煤,1972年6月20日全线正式交付运营。事发路段为Ⅱ级干线,单线。
省道207(旧线)
经查阅靖远县2021年养护维修工程招标公告,显示事发路段属于省道207线(旧线),东起自碾子湾黄河大桥处,西至吴家川,线路长约17公里。线路采取二级公路技能标准设计,设计行车速率80公里/小时,路基宽12米,路面宽10.5米,2×0.75米砂砾路肩。
这条公路线路与事发的铁路红会支线(吴家川站-靖远西站)区段大体平行走位。
碾子湾-吴家川公路路线,事发地位于起端碾子湾附近
限高架:要不要设?谁卖力设?
按照我国《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43条哀求,下穿铁路桥的公路,应设置限高标志和限高防护架。如果限高架是公路设置的,就由公路管理部门设置并掩护;如果限高架是在铁路桥梁培植时修的,就由铁路运输企业来管理掩护。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43条
通过前面的先容,红会支线在1972年全线通车,年代比较久远,
再看公路方面的《公路工程技能标准 JTGB01-2014》,铁路上跨公路时,跨线桥下净空是有哀求的,事发的省道207(旧线)属于二级公路,净高应为5米。
《公路工程技能标准 JTGB01-2014》
而且《条例》也对不遵守限高通过的机动车的惩罚提出了哀求。
《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第93条
但是这里存在着一件扯皮的事:都知道限高架该当设置,那到底是由铁路部门设置,还是由公路部门设置呢?又该在哪里设置呢?上述《条例》、《标准》中并没有明确。不过在《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正〈违反《铁路安全管理条例》行政惩罚履行办法〉的决定》中有一则规定,对不设置、掩护限高防护架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地区铁路监管局进行管理和司法。
为了严谨起见,
事发桥梁(黄方框)附近有商品砼加工企业,疑似有重型自卸卡车(红圈内)
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规定,重型汽车的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4米。车辆合法通畅的话,净高也不会超过4.2米,再打点富余量,只要桥梁下净空高度超过4.5米,那么被撞击的可能性还是很低的,按理说这种情形可以不设置限高架。但是如果桥梁净空在2.5米~4.5米范围内,重载车就有可能撞上桥梁,那么最好要设置限高架。
闹事车辆从形状判断与陕汽重卡X3000 8×4自卸车极其相似,属于腹置举升后翻自卸车,该品牌车辆正常的车身高度是3.45米,个中货箱高度1.5米,事发后闹事车辆车厢处于抬升状态,抬升角度约20°,这样估算车辆净高大约增加到5米,已经超过限高哀求。
闹事车辆(疑似牌照号甘A80314)
车辆广告图
据有关媒体宣布,闹事重型自卸货车事发前刚为附近商砼企业卸完货。按车型参数此时该车空车整备质量15.5吨,如果以40公里/小时的时速运行,对铁路桥梁的撞击力也是不容忽略的。
小编核实求证此文,意在引起铁路、公路交通干系参与方的重视,交通安全方法该有还要有,干系管理方不能忽略,更不能完备依赖于参与方的自觉。毕竟这样的代价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