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14时许,集宁区泉山小学五年级的刘同学上学路上遭遇车祸,闹事司机留下200元钱后驾车离开。
眼部受伤
据理解,事件发生在集宁新区察哈尔西街(乌兰察布市农牧业局门前),受伤后的刘同学在同学的搀扶下找到班主任老师。老师见告:“当时看到孩子左眼有伤并且肿的很厉害,我立时带着孩子在学校附近的门诊做了处理,并关照孩子家长。”
当日16时许,在乌兰察布市中央医院门诊楼,见到受伤的刘同学,正在等待做检讨。她的母亲谭女士说:“我们接到老师的电话后赶去学校,看到孩子脸上、身上都有伤。经由年夜夫诊断,孩子眼部擦伤,左手疼痛,小拇指发黑,须要拍完电影才知道缘故原由。除此之外,孩子膝盖也有伤。”谭女士表示已报警,希望能找到闹事司机。
回顾起刚刚发生的车祸,刘同学的泪水开始在眼眶里打转,哽咽地讲陈说:“我从重联建材站乘坐9路公交车到市总工会站下车,穿过马路去学校时,在路中心溘然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当时,一个看上去有30多岁的叔叔下车将我扶起后,给了我200元钱,然后说有急事就开车走了。”据刘同学表述,因事发溘然,只记得闹事车辆车牌号尾数为E2,车辆外不雅观颜色隐约是蓝灰色。
指认现场
对付这起事件,集宁区交通管理大队事件中队侦查一组的侦查员见告:“接到报警后,我们已经开始动手调查,将根据供应的线索展开进一步拜访排查。”
本报呼吁闹事司机能够主动归来解释事发情形!
来源:内蒙古晨报 王译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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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编辑: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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