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淄川区龙泉镇的陈老汉家出了一件蹊跷事——住了六十多年的老屋子顶棚上竟创造23发子弹,自己对此却一无所知。
6月3日15时许,淄川区龙泉镇麓村落的警务助理到村落里的穷苦户陈老汉的家中帮助改换顶棚。在拆除顶棚过程中,警务助理发现了一个塑料袋,打开一看,吃惊不小,原来里面装的是锈迹斑斑的子弹。经由清点,共有步枪子弹20发、手枪子弹3发。陈老汉看到后同样大吃一惊,住了一辈子的屋子顶棚竟然放着这么多的子弹,而自己却一无所知。陈老汉逐步回顾,才终于想起来,这些子弹是自己的父亲生前收藏的。
陈老汉的父亲是一名老革命,现已去世多年。解放前其父亲跟随部队出生入死,解放后复员回家,并带回部分子弹留作纪念。陈老汉小时候曾见父亲摆弄过子弹,终年夜后再也没有见过。没想到父亲将这些子弹放在了屋子的顶棚上,幸亏警务助理及时创造并将子弹交到公安机关妥善处置,才肃清了这一大隐患。
干系法律链接:
《中华公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造孽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牵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
如创造造孽枪爆物品,请主动上交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