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最近开始回顾90后听过的经典老歌,有光阴听到孙燕姿唱的《遇见》,想起了一个朋友给我讲的一段青春往事。
90后的青春,回顾起来有些中二,有些傻里傻气,但是青春里的那些人,却随着韶光的流逝,逐渐变得可爱而又怀念起来。
大概你的青春里也有过这样一个人——长相普通,成绩普通,在班上绝不起眼。可是由于某个意外,或者某首歌,你们有了羁绊。从此,青春多了一处风景多了一段收藏。
岁月悠久,故事的发展已经随影象而泛白消逝,但关于《遇见》这首歌背后的故事,还是记得很清。
【一】
大约是在学生时期,同桌是一位姑娘。很普通的姑娘,黑皮肤,小眼睛,笑起来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隙,而她很爱笑。
班里调皮的男生(包括我)都喜好直呼她“黑妹”,以是以至于她真实的名字,我都记不起来了。
和黑妹同桌后,创造她很喜好听孙燕姿的《遇见》,于是打趣她:“哟呵,黑妹这是恋爱了呀。”心里却不以为然,这么黑,谁会喜好你。
黑妹依然眯着笑眼:“瞎说,你不以为这首歌很好听吗?”
我鄙夷道:“像这样煽情又有内涵的歌,还真不适宜你听。很不搭你知道吗?”
黑妹没听出我话里的意思,傻傻问道:“那我适宜听什么?”
像什么《那一夜》啊,《冲动的惩罚》啊之类的。我“负责”的说道。
黑妹连续眯着眼睛问我:“是不是你比较喜好听这样的歌?”
我点点头:“男生都喜好的。”
黑妹“哦”了一声,就默默的把歌换成了《两只蝴蝶》。
我满意的点点头:童子可教也。
【二】
韶光久了,觉得黑妹还是挺可爱的。
不经意的创造,黑妹笑的时候,还会露出两颗虎牙。我不止一次想,如果黑妹白点,眼睛大点,一定会是个很好看的姑娘。
黑妹学习成绩和她的人一样,平凡不起眼。不像学霸那样让人瞩目,没有学渣那样引人瞩目。仿若她天生便是这样温温和和,平淡如水。包括她往后的人生。
我自然无意思考她的人生,由于我从未想过与这样一位黑妞发生什么故事。
不知道从何时起,黑妹手机里面的歌曲全都换成了口水歌,还时时时随着哼唱几句。
我被她的口水歌“折磨”得忍受不了,便再次勾引:“现在这种歌太烂俗了,见告你吧,男生现在喜好听粤语歌,比较fashion。”
黑妹再次含糊:“你喜好粤语?听得懂吗?”
我故作博识的随口说道:“听不听的懂,不主要,主要的是粤语歌的歌词都很蕴藉内敛,像诗一样。现在不盛行烂俗了。”
黑妹低下头“哦”了一声。
果不其然,第二天,黑妹把口水歌全部换成了陈奕迅、王菲、张学友等天王的歌。
实在那段日子,我由于喜好隔壁班的某位女生,又与之相处融洽,以是心情大好,对黑妹也自然而然友好起来。像好朋友一样。
妹纸喜好国外的一些组合歌手,我闻所未闻。
打听之后,我不屑的对黑妹说:“我创造你很土,还在听粤语歌。”
黑妹眯着的笑眼顿时睁开,诚惶诚恐的问道:“那你喜好听什么样的歌?”
见黑妹成功上道,我脱口而出:“当然是英文歌,既高档霸气,又能学英语。”
黑妹说:“好哇。我来日诰日就换。”
【三】
第二天,我焦急的等着黑妹把手机拿出来,但黑妹无动于衷。
我有些坐不住了,问她:“你怎么不听歌?”
黑妹没有理我,埋着头看书。
我不愿自讨没趣,便也没再理她。
隔壁班的妹纸闹着要分离,我为了男人的肃静,大手一挥:分就分。
妹纸冷笑:“呵,早看出来了。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喜好你那黑不溜秋的同桌。”
我大惊,这流言是从哪里冒出来的?好你个黑妹,给点阳光就残酷,也不看看自己长什么样。
我气呼呼的回教室,瞥见黑妹趴在桌子上,塞着耳机听歌。
我扯下她的耳机,冷着眼问道:“谁见告你我喜好你的?”
黑妹把耳机重新戴上,把头趴向另一边,小声说:“我又没说你喜好我。”
我无计可施,只能恨恨的看着她,心情差到了极点,也忘了男人该有的镇静。
我一把抓过黑妹的手机,把耳机拔出来,愤愤说道:“这时候了,还听什么歌,听你妹的歌啊。”
手机里的歌声穿透而来——
“我遇见谁,会有若何的对白,我等的人,他在多远的未来······”
又是孙燕姿的《遇见》。
“你还给我!
”黑妹起身把手机夺走。
“你为什么不换英文歌?算咯,那么高真个歌,叫你听你也听不懂的。”我又想起了隔壁班的妹纸,心情低落,便对黑妹冷言冷语起来。
黑妹没有搭理我。曾经无处不在的笑眼,不知何时,变得有一丝落寞了。
【四】
我与隔壁班的妹纸分分合合,直到黑妹转学,依然没有在一起。
也忘了黑妹是什么时候转学的。自那天往后,黑妹没有再放什么歌听。而我,也不想再与她有什么暧昧的关系,便没再同她说话,与她保持着很宽很长的一段间隔。
或许是夏天,或许是秋日。只是依稀记得那天景象晴好,阳光肆意。黑妹既不是学霸也不是学渣,走得悄无声息。
我亦没有对她说什么送别的话,乃至,我或许没有同她再说过话。
我的生活里,再也没有涌现这样一位爱笑,爱眯眼,爱露出小虎牙,爱听我爱听的歌的黑姑娘了。
当然,我并不是怀念她,我只是感到了一丝寂寞。就彷佛充足的人生里,忽然淡出一抹空洞。
生命中有人离开,有人到来。很快,我的同桌换成了一位文静白皙的软妹子。
软妹子不爱说话不爱笑,更不爱搭理我,总是默默地看书。我的冷诙谐毫无用武之地。
我又想了下黑妹,只是想了一下而已。
【五】
重新记起黑妹转校的事,是由于无意中创造在黑妹有一本书在我的书包里,翻来看看,创造书的空缺页有黑妹留下的字迹。
一首孙燕姿《遇见》的歌词,一段爱慕的话语——
我喜好他。但我知道我长得不美。
他说我不适宜听《遇见》,由于我不适宜这样煽情内涵的歌词。我很想问他,是不是以为我的内心也像我的容貌一样,粗俗。
听他的话,我把歌曲换成了那些难听的网络口水歌,由于他喜好。
每天忍着不适学唱浅白俗气的网络歌曲,终于,他说他喜好粤语歌了。
真好,我也喜好。林夕的歌词,更加撩民气动。
我想,我与他,更近了一些吧。
他,彷佛与隔壁班的女生在一起了。
从未听他说过喜好英文歌。他对英文一向是皱眉头的。大概,是由于她喜好吧。
我想,我该去做自己喜好的事,听自己喜好的歌了。
喜好歌曲不像喜好一个人,如果对方有了知心人,就不能再喜好。
我很想见告他,我喜好他。只管从他的言辞模糊约约可以听出他并不喜好我。
孙燕姿说:我遇见你是最俏丽的意外,总有一天,我的答案会揭开。
我相信,总有一天,他会知道的。他喜不喜好我,我已经不在意了。
韶光会冲淡很多影象,影象里的人逐一幸免。唯独她——黑妹,只是留下一层模糊的影像和一首《遇见》。
大约,在某时某刻,我也曾由于黑妹的笑眼或者虎牙,而微微心动。只是那时,连我自己也没有察觉罢。
结语:
一首《遇见》的背后,一段青春往事。或许不但是《遇见》,在90后的在青春里,总有那么一些歌,有着不同的意义。或是由于某些人,或是由于某件事,让这首歌变得分歧凡响起来。
不知对你来说,青春里哪些歌值得纪念和留念呢?评论区见告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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