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选范围:本次车辆维修机构比选范围为旌阳区城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任务能力;具有三类及以上汽车维修资质。
二、条约期限及事情内容:本次车辆维修条约期限为2021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有效期限两年。本次中选的车辆维修机构承担我社2021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期间车辆维修保养事情。
三、比选办法及程序:按照我社确定的比选办法,通过现场综合评分办法,综合评分第一名的车辆维修机构为本次比选中选机构。
四、报名需携带的资料:1、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机构鲜章)。2、机构业务执照复印件(加盖机构鲜章)。3、机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原件)。4、不是法人代表亲自前来的需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故意参与比选的机构请于2021年7月5日18时前携带干系资料到我社221办公室报名,联系人:皮师长西席 联系电话:13981002882
德阳日报社
2021年6月30日
编辑 | 刘俊宏 责编 | 汪巧 编审 | 姜颖 值班副总编辑 | 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