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康国富

本报讯“一遇大雨或者有啥动静,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警报器就响个一直,让人无法睡觉。
”3月19日,市民王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响,自己已经被电动车、摩托车的报警器折磨得神经衰弱了。
调查拜访创造,此类情形较为普遍。
特殊是在一些老旧小区,报警器扰民情形时有发生。

车辆警报器成扰平易近利器 汽车知识

20日上午,与王女士取得了联系。
王女士说,她住在市交通路西段的美庐园小区,只管小区内有统一的电动车停放处,但居民还是习气把电动车、摩托车就近停放在小区的空地上或者楼道的走廊里。

“很多电动自行车没有安装雨棚,只要下雨打雷就一定引起车上警报器报警,响声很大,非常扰民。
”王女士见告,随着电动车的遍及,很多市民为了防盗加装了电子防盗器。
有的电动车、摩托车出厂就配有防盗器。
这些防盗器很敏感,一旦雨滴或者雷声过大就会发出“滴呜、滴呜”的声音,夜深人静时尤其明显。
“安装警报器是为了防盗,我理解,但不能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
”王女士说,希望车主夜晚把警报器的灵敏度调小。

针对王女士反响的情形,昨日,拜访了市区多个居民区,创造车辆警报器扰民的征象较为普遍,尤其是在一些没有地下停车场的老旧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在楼下,夜晚稍有“风吹草动”,电动车便会“警声大作”,让人非常苦恼。
居民们表示,如果电动车多了,警报器还会涌现连锁反应,使得晚间非常吵闹。

针对电动车警报器扰民的情形,理解到,目前我市还没有详细条例对此进行约束。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惩罚法》第58条之规定:“制造噪声滋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居民被扰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由公安派出所来处理。
但一个现实的问题也摆在面前,警报器扰民,每每不是车主故意制造的,司法职员不好界定车主的行为属过失落还是故意,也只能提醒车主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无权禁止车主安装和利用警报器。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