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交网站年夜将缅甸传统文化象征泼水节歌曲,以粗鲁的歌词进行改编,并身穿无耻服装,不知耻辱的拍摄视频并播放,因此对与该2首歌曲有关的所有人士进行备案追责。
名为“等着泼”(意译)及“就回答一句话 爱吗”(意译)等2首歌曲的所有参与者被仰光市巴汉镇区缪玛警局,以电子通讯法第33(A)条例备案追责。
宣扬部对付电影及电视剧、视频等拍摄播放,有遵照1996年电影法及1996年电视及视频法进行监督。
宣扬部发布通知布告表示,创造部分音乐视频拍摄播放者为了得到有名度,违反缅甸文化,拍摄不适宜家人一同不雅观看,没有耻辱之心的音乐视频,并在社交网站上播放。
因此,对付在社交网站播放违反缅甸文化,含有腌臜辞吐、举动的视频,将依据现行法律对制作人、策划人及演员进行追责。
由此,电影、电视剧、音乐视频等拍摄播放时,切不要违反缅甸文化,含有腌臜辞吐及举动等,如若不遵守规定,将依法严厉追责。
电子通讯法第33(A)条例规定,如果做出任何影响国家安全、法治事情及地区和平稳定、民族联络、国家经济或国家文化的举动,可进行追责,最低可判处7年监禁,最高15年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