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发生后,车辆所属公司经咨询认为:因维修职员违规将电子调节阀接口拔掉后进行了“短接”,致使发动机无法调节压力造成压力过大,发动机内的机油被压出,终极使发动机遭到毁坏。该做事站卖力人承认维修工人在维修时,将电子调节阀接口拔掉后进行了“短接”,但河南江铃汽车4S店卖力人则称:“虽然维修工人的处理存在差错,但是造成发动机破坏的缘故原由有很多种,目前还不能确定便是电子调节阀“短接”造成的”,因此谢绝承担任务。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精确。以是老断梳理了一下个中的逻辑:车辆到河南江铃4S店焦作授权做事站进行维修----维修职员违规将电子调节阀短接----电子调节阀短接会导致汽车发动机故障----汽车发动机故障果真涌现并造成万元以上丢失----江铃汽车4S店卖力人称”短接不是唯一缘故原由“谢绝承担任务。
实在到这里,这位卖力人谢绝承担任务的情由是否成立,基本就一目理解了。比如有位顾客吃了某超市发卖的过期变质食品而食品中毒,超市方却称导致食品中毒的缘故原由并不但是只了自己发卖的过期变质食品以是谢绝担责,是不是一个”道理“?只是这个”道理“你认为能够形成吗?
对付这位卖力人的话,老断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现在经济形势不好,货车市场竞争激烈,日子并不好过。对付增加的这一万多块钱本钱,谁都会感到肉疼。
不过我并不认可这位卖力人的话。正是由于市场竞争过于激烈、日子并不好过,才须要商家以诚信为本,对内加强管理优化做事、对外出了问题勇于承担任务。这样才能取得客户的相信,通过良好的口碑来树立形象,在激烈的竞争中才能立稳脚跟,乃至发展壮大。而像这样自己明显涌现了可以引发发动机故障的差错,却以”自己的差错不是发生故障的唯一缘故原由”为由一推了之,很明显难以服众。
现在这件事情消协已经参与,媒体参与后已经发酵。我相信事宜的正理结果无论是什么样,对付江铃4S店、以及他们的焦作授权维修中央来讲都将是很不只彩的一件事情,通过此事在"大众年夜众心中树立的绝对不会是什么好形象,也绝不会对他们的市场竞争中有任何帮助。而且我更相信,无论事情处理结果如何,涉事单位,以及看到干系宣布的单位,在再次同类运输车辆的时候,更不会把江铃作为首选。
一个看似可以稳妥办理的事情,却被迫以消协参与、媒体曝光的办法公开,我本人以为江铃4S店焦作授权中央、乃至江铃4S店的做法的确有些短视。
朋友们,你们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