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认定小车系自燃

车主匡某丽先容,2016年5月份,她在万年县梓埠镇某汽车行购买了一辆上海大众POLO汽车,价格为58900元,按揭付款,首付2万元。

新车自燃万年一女子历时2年维权换新车 汽车知识

2017年5月21日上午10点15分旁边,匡某丽驾车行至万和家园小区的路上,隐约闻到一股烧焦的味道,等她停下车来,创造前车引擎盖上冒起了浓烟,她立时拨打119和110报警,同时打电话给保险公司。

此时烟火越来越大,15分钟后,消防部门赶到事件现场,火势才得以掌握。
这时,车子已烧得面孔全非。

经消防部门初步认定为自燃,并出具了相应的干系认定书。

2、困难维权

事发当天,匡某丽拨打了400-820-1111上海大众汽车发卖公司电话后,阐明了事发经由。
第二天,4S店也来人查勘了事件现场,此后,发卖商、售后和生产商也没人再干涉干与此事。

匡某丽说,期间,多次拨打400电话向上海大众汽车发卖公司反响,2个月往后,上海大众汽车发卖总部派出两位事情职员,到了事发当地(万年县)调查核实,后事情职员说:找保险公司索赔。
此后,渺无音讯。
无奈之下,便投诉到万年县消费者协会。

3、万年消协成功维权

万年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投诉后,非常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先后奔赴上海等地,在当地消费者协会的支持、帮忙下,2019年5月,终于为匡某丽争取到付一辆同样品牌和型号的新车给她。

万年县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李金端见告:“新车在质保期内自燃,厂商应赔偿与此干系的所有用度,而不应让消费者找保险公司理赔。

(王敏君、朱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