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枣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升级、新增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的公示

枣强县关于进级新增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的公示 汽车知识

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我县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等有关法律之规定,我大队将对4处路口电子监控自动抓拍系统进行升级,并新增1处电子监控设备及14处卡口设备。

一、升级韶光:

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后。

二、闯红灯设备违法抓拍行为:

闯红灯设备违法抓拍行为:驾驶机动车不按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畅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行家驶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指示的。

升级地点:

闯红灯设备

裕华街与培植路路口

大营镇迎宾路与曙光街路口

大营镇迎宾路与北外环路口

大营镇迎宾路与公民街路口

新增地点:

闯红灯设备

肃临线与252乡道交叉口

三、卡口设备抓拍违法行为: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的;机动车行驶时,乘坐职员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升级地点:

卡口设备

平原街与培植路路口

平原街与富强路路口

中华街与胜利路路口

富强路与幸福街路口

东外环与中华街路口

裕枣街与胜利路路口

平原街与胜利路路口

裕华街与培植路路口

新华街与和平路路口

公民街与胜利路路口

中华街与西外环路路口

中华街与培植路路口

中华街与富强路路口

衡枣路与衡水湖连接线路口

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掩护道路交通秩序,共同营造安然、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枣强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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