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人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电
像手机、电脑、空调,电车等
电的主要性不言而喻
但也有人梦想利益
竟然造孽窃电
他又是如何动手脚的
又将面临若何的惩罚呢?
2020年8月份,禅城供电局事情职员对佛山市禅城区石湾街道进行针对性用电检讨,但没想到,一家超市的电表竟暗藏“玄机”。
南方电网广东佛山禅城供电局
用电检讨班副班长潘肇锋:
这个电表被人人为做了手脚。电表里面人为安装了3个电阻作为分流,这种方法便是故意去更动计量装置,导致我们电量丢失,漏计电费。
现场事情职员立即进行证据网络,并联系超市老板核实。经广东电网有限任务公司计量中央鉴定,该电表计量装置不合格。
潘肇锋表示,偷电行为发生在2019年至2020年8月,丢失了有30多万度电,折合公民币约20多万元。
南方电网广东佛山禅城供电局
副总经理 宋宇:
窃电会导致我们电网涌现电压不稳 ,或者涌现频繁停电征象,随意马虎造成触电伤亡事件。线途经热导致随意马虎涌现失火风险,我们设备可以做到每天一次数据剖析,创造(窃电等问题)和现场确认。
节制充分证据后,禅城供电局事情职员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经由现场调查取证及后续侦查,该户窃电情形属实,涉及金额20余万元,随后由审查院对涉案嫌疑人提起公诉。
佛山市禅城区公民审查院审查官 崔惠贞:
嫌疑人为达到少交电费的目的,造孽改装电表,偷漏缴电费。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应以盗窃罪深究其刑事任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惩罚金公民币5万元,退赔电费公民币20余万元。
佛山市禅城区普法办提醒
电是商品,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造孽盗取电能、不得以任何手段不计量或者少计量用电,造孽窃电一定受到法律的重办。
转自:小强热线
来源: 佛山电视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