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当·布拉德利(Adam Bradley)并不是我们中的一员,他认为诺贝尔奖这整场意外不过是“浮夸的争辩”。作为科罗拉多大学的英语教授,以及种族和盛行文化实验室的创始主任,布莱德利是一个新型盛行乐知识分子,在新书《盛行乐之诗歌》中,他将博学的剖析和街头的酷劲结合在了一起。
布莱德利对上述问题的回答细致入微,也非常明确。大意如下:盛行歌词本身不是诗歌,但盛行歌曲可以是。他不会落入认为“盛行歌词技能上与伟大诗歌处于相同高度”这一陷阱,他明白“歌词须要音乐、声音和演出来授予它们生命”。他否认须要“创造盛行歌词的标准,以便史蒂文·泰勒(Steven Tyler,史密斯飞船乐队主唱)可以与莎士比亚不相上下”,而是提出一个博识的表达:“盛行音乐,”他写道,“是一种诗歌,其成功之处在于让你完备忘了这是诗歌。”
在利用这一原则时,布拉德利施展了一套强大的技能。他有敏锐的听觉,精通盛行乐史,喜好的音乐类型十分广泛,借助从格什温(美国作曲家)到枪炮与玫瑰乐队的歌曲来表达自己的不雅观点。纵然在谈论最深奥的文学术语时,他的文章依然用词准确,条理清晰。正如所有的好老师一样,激情驱动了他的写作,也使得他的这份激情亲切极具传染力。
一些人会把布拉德利称为“盛行乐主义者(popist)”,也便是说,一位在商业盛行乐中看到审美代价,而且基本上秉承平等主义伦理的批评家,而不是“摇滚乐主义者(rockist)”,或者说,方向于等级制代价判断的老派(常日是白人男性)批评者。此外,他还是一位无所畏惧的形式主义者。他曾师从伟大的当代主义评论家海伦·文德勒(Helen Vendler),他依赖的是传统的文本细续技巧(《盛行乐的诗歌》前面的章节有一段诙谐而严明地磋商了准确转录(transcription)的主要性)。因此布莱德利显得尤为独特:一个形式主义的盛行乐主义者,压倒一切的批评流派的创始成员。
这些彼此垂直的批评方向交叉时,布拉德利每每能从中获取灵感。作为盛行乐主义者,布拉德利有着兼收并蓄和宽容大气的视野:他能创造各种流派的优点,约请读者参与评点活动时,他是温暖和诚挚的。他的许多声明中都暗藏令人振奋的劝告和鼓励,比如当他谈及盛行音乐时,他把这看作是一个可以“欣赏天下上最广泛传播的抒怀传统”的机会。在布拉德利的勾引下,对盛行乐的热爱呈现出康健的民主的光芒,是一种明智的集体乐趣。
当自由而开放的“盛行乐主义”被套上枷锁成为诡异的形式主义,开始变成无代价的解构主义相对论,问题就涌现了,批评的严谨性会大大减弱。要想有效地赞颂,就必须也要有所训斥。比如,仔细剖析过布莱恩·亚当斯(Bryan Adams)的歌曲后,布莱德利指出,其歌词“it cuts like a knife / but it feels so right”中的“不和谐”创造出了“强烈的抒怀绪”。但作为对亚当斯的所有作品都很熟习的人,我敢说,这不和谐并不是聪明的利用,而只是一个偷
在谈到押韵在歌词中被“滥用”时,布拉德利说:“在剩下的章节中给那些烂歌中的强行押韵列一个清单,这该当挺好玩的。”末了,作为一个自命不凡的前唱片评论家,我还有两点不同见地。第一是布莱德利给王子(the Prince)贴上的令人生厌的形容词“创新者”(innovator);第二,他认为2010年Remix版的 “Exile on Main Street” (滚石乐队的一首歌),音效跟传奇的初版是相称的 ——这完备是在我的地盘上发起挑衅。
当迪伦获诺贝尔文学奖的宣告后,很多人抢先一步流传宣传自己厌倦了这一辩论,对他们来说,这场辩论既是人为制造的争议,也是无关紧要的。我不同意,自柏拉图以来,人们一贯在思考歌曲、歌词和诗歌,试图理解它们意味着什么,它们是如何运作的。这样做是理解情绪生活的主要过程。布拉德利明白这一点,他的书从根本上来说是在描述“词汇和音符的跳动,使得歌曲浸染于我们的想象力和情绪,就像最好的诗所做的那样”这一神秘过程。
(翻译 刘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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