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的发展,历经了纯挚的歌词、音乐文学、案头文学三个阶段,跨度千余年。
而当代歌词,就现阶段而言,至少在海内,仍勾留在纯挚歌词的程度,离“音乐文学”都还远。
词一开始名为“曲子词”,功用是作为歌词来唱的,但在五代、北宋初期就具备了音乐文学的属性,后来经由两宋文人的雅化,词便成为了一种独立的文体。
它成为独立文体,有两个标志,一是雅化,即去艳情俚俗,提高思想,扩大内容,雅化的目的是得到与诗同等的地位。
二是在创作上,文人群体当作一种文体来创作,紧张追求的是文学性,即便是格律派,如周姜吴,填词固然追求音乐性(音律),但在古代的文艺理论中,声韵也是文学属性的一部分。
虽说一样平常认为词在宋代后,音乐特性日渐衰弱,终极在清代彻底成为案头文学。但实在从两宋苏辛冲破声律,以诗入词、以文为词,就已经让词的文人化、文体化,具备现实性和可行性了。
苏轼在《与鲜于子骏书》中说:“近却颇作小词,虽无柳七郎风味,亦自是一家。”这个“自是一家”可以算作是风格论,也可看出他故意识地将词视为一种文体来进行创新和开拓。
李清照在《词论》中所言,东坡词不协音律,非词之本色,又言词“别是一家”,这是立足于词乃音乐文学的论点。而这恰好解释了,词在东坡手中,已经能分开音律,而作为独立文体来创作了。
宋人所说的合律,是倚声填词,按词之宫商、曲调、声韵填词。宋代往后,词的音乐特性日渐减弱,终极在清代成为了一种案头文学。
而当代歌词,虽然个中部分作品呈现出一定的文学性,但实在质,仍是从属于音乐的附属产物。
当代歌词要想成为一种独立文体,或者说作为音乐文学来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就必须有大量主流文人、墨客,进行歌词的创作,以在文学性、诗性方面,取得较高的造诣,创作出有很大影响力的作品。
参考《花间集》的编撰盛行过程,这是词作为音乐文学的标志性事宜。以及美国民谣歌手鲍勃·迪伦(Bob Dylan)得到诺贝尔文学奖,可类比视为苏轼以诗入词的,使歌词诗化的象征。
在中国本土,一样平常被认为具有才华的作词人如黄霑、林夕、方文山等,他们都创作过大量的精良歌词,其具有一定的文学性,但他们都未摆脱强行押韵的毛病,这表现出这些歌词仍是音乐的附属产物,也表示了在歌词创作上的自我限定,未有将歌词视为“文体”来创作的潜意识。
换言之,当代歌词仍只是歌词,不是具有“文学性”的歌词,便是音乐文学,而是故意识地在歌词创作上,抱以文学性的目的来创作,才是音乐文学。
最主要的是,当代歌词向音乐文学乃至独立文体发展的契机、土壤、需求都已不存在了。至少目前看来,是没有的。
往后,我当然乐见其成。不过以中国乐坛的畸形现状,这一前景恐怕遥遥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