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海南省澄迈县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布了《澄迈县2023年鼓励利用新能源汽车奖补方法》(下文简称为《方法》)。

《方法》中提出,对付知足干系条件的新能源汽车个人消费者,最高可给予10000元的干系购车补贴,详细履行办法如下:

最高补贴10000元澄迈县宣告2023年新能源汽车奖补方法 汽车知识

一、褒奖工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 月31日期间在本省购买(购买日期及购车地点以发票为准),并在 2024 年1月15日之前完成在澄迈县初次注册登记上牌且未超出奖补总量掌握范围的新能源汽车新车适用本《方法》。

二、奖补方法及标准

(一)实施总量掌握

奖补总量不超过850 辆(含)。
详细按照购车工具报告新能源汽车上牌办结韶光的先后排序进行奖补(以澄迈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车辆管理所出具的清单为准)。

(二)详细方法

1.对单位或企业名义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县完成初次注册登记上牌的,每辆车褒奖3000元。

2.对县外户籍的个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县完成初次注册登记上牌的,每辆车褒奖3000元。

3.对本县户籍、或在本县事情且缴纳社保满一年的个人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且在我县完成初次注册登记上牌的,每辆车褒奖6000元。

4.支持汽车换代。
燃油车号牌车主凭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开具本人名下的旧车售卖发票或者汽车报废注销证明(车辆需在2022 年12月31日之前已登记在本人名下,报废车辆首次注册登记韶光在 2017年12月1日之前),并购买新能源汽车新车且在澄迈县完成初次注册登记上牌的车辆,在对应以上第1、2 、3 个中一条褒奖方法的根本上,每辆车再给予 2000元补贴。
(换代车辆与购置新能源汽车无先后顺序哀求)

5.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和匆匆消费活动。
对付在 2023年6月1日至6 月30日澄迈县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月期间购买新能源汽车,且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含)前在澄迈县完成初次登记注册上牌的小型新能源汽车(不含专项作业车),在对应以上第 1、2 、3 个中一条褒奖方法的根本上,每辆车补贴2000元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券包,用于澄迈境内指定零售、餐饮、酒店等活动商户消费,限定300个名额,凭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等材料按照云闪付APP内的申请顺序给予补贴,可与第 4 条方法叠加享受。

6.鼓励换电中重型卡车利用。
对投放实际以换电模式运营且实际营运不少于2个月、具备长期运营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的中重型卡车项目,年度内在本县完成初次登记注册上牌数量在 10台(含)以下的,褒奖6000元/辆;数量在10台以上,50 台(含)以下的,褒奖8000元/辆;数量在50台以上,褒奖10000元/辆。
此褒奖与以上第1-5条褒奖内容不重复享受,申请车辆需接入海南省新能源汽车监管平台。

三、报告哀求及程序

(一)报告哀求

行政奇迹单位、社会团体利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的新能源汽车不列入本方法奖补范围。
每辆新能源汽车新车只能申请一次县级褒奖资金,省、县两级奖补资金可叠加申请。
凡是享受新能源汽车奖补资金的用户,车辆自初次登记上牌办结之日起,2年内不得办理过户,违者将取消其得到的奖补资格,并追缴奖补资金。

(二)报告与审核程序

1.报告。
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能局发布报告关照后,知足第 1、2、3、4、6条褒奖报告哀求的购车用户通过“海易兑”系统自主进行报告,报告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20日,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

知足第 5 条新能源汽车消费券补贴条件的用户通过云闪付APP“澄迈县新能源汽车消费券”小程序实名申请补贴,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15日。

2.审核。
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能局按照购车用户报告实际,对报告材料进行审核,拟定褒奖名单和褒奖金额。

3.公示。
对拟定的褒奖名单和褒奖金额通过澄迈县政府网和“海易兑”系统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事情日。

4.资金拨付。
公示无异议后,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能局按干系程序申请核拨褒奖资金。

四、资金安排

新能源汽车褒奖资金实施年初清算,拨付上一年度金额,褒奖资金由县级财政予以安排;消费券券包补贴从年度财政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

五、其他

(一)申请新能源汽车奖补资金的购车用户,须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卖力,对供应虚假信息骗取财政奖补资金的,取消奖补资格,并依法追索涉及本方法已拨付的所有奖补资金(含消费券)。

(二)严禁汽车发卖企业扣除财政补贴后开具发卖发票。
本方法由澄迈县工业信息化和科学技能局卖力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