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龙口市新嘉派出所民警根据调查节制的线索,将涉嫌盗窃违法职员刘某(男,39岁)查获。
经查,2024年5月5日12时许,在新嘉街道某小区,刘某以随机拉车门的办法,盗窃停放在路边的轿车车内的喷鼻香烟三条。
目前,违法职员刘某因盗窃,已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七日并惩罚款二百元的惩罚。
警方提醒:商铺店主应妥善扼守商品货色,店铺内存放现金及贵重物品的柜子一定及时上锁,打烊后随手带走现金,并检讨门窗是否锁实。安装智能防盗设备以及有夜视功能的高清监控设备,加强对财物的保管和通知。车内不是安全的储物空间,离开车辆时应及时上锁,随手带走贵重物品。车辆停放只管即便选择有人看守或者有监控视频覆盖的停车场。
任务编辑:盖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