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复出租汽车运营做事的公告
为保障广大公民群众出行需求,决定自2020年2月23日起,有序规复出租汽车(巡游车、网约车)运营做事。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区(含钦南区、钦北区及钦州港区)出租汽车做事,从2020年2月23日起规复。
二、灵山县、浦北县出租汽车做事,由辖区指挥部视疫情发展情形确定。
敬请各位搭客乘车时自觉做好个人卫生清洁、戴口罩,合营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方法。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3日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规复出租车运营做事的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多少方法的关照》(桂政办发〔2020〕6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传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情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做好春运错峰返程和交通运输保障事情的关照》(桂新冠防指〔2020〕22号)等哀求,为做好我县疫情防控及春运错峰返程交通运输保障事情,经灵山县新冠病毒传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事情领导小组指挥部赞许,现就规复我县出租车运营做事事变公告如下:
从2020年2月23日12时起,有序规复出租车在本县辖区范围内的运营做事。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2月23日
笔墨来源 | 钦州市交通运输局 灵山县交通运输局
整理编辑丨潘定盼
校正丨黄宇琨
审核丨罗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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