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古丈县某公司郑师长西席在吉首某汽车发卖公司协商约定以72万元的价格购买一辆某品牌入口越野车。
9月6日,通过外不雅观查看确定后向该公司支付了62万元的购车款,约定10万元尾款在提车时支付。
9月16日,郑某提车时创造该车机舱部件、底盘等处有严重锈蚀征象,觉得存在安全隐患,遂哀求该汽车发卖公司改换一辆新车,遭到谢绝。
随后,郑师长西席到吉首市消委要求折衷处理。

由于投诉事变金额较高,对消费者影响较大,吉首市消委立即前往该汽车发卖公司进行调查理解。
通过现场查看车辆,创造该车底部确实有严重的锈蚀征象,存在一定的瑕疵。
但该公司以能够提交完全的入口车辆随车凭据和文件,且车辆配置表述与实物配置相同等为由谢绝换车或退还已付购车款。
通过事情职员多次与经销商沟通,宣扬干系法律法规,讲清经营者该当履行的责任、承担的任务,哀求其自觉做到诚信经营,掩护企业荣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柄。
终极该公司终极赞许为郑师长西席改换一辆新车。

消费者提名车底部锈蚀 吉首消委协助更换新车 汽车知识

编外话:根据《消法》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九条“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做事的权利”及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正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管做事时,有权得到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精确等公正交易条件,有权谢绝经营者的逼迫交易行为”。

针对购车的消费轇轕,市场监管部门给出五点提醒:

第一,购车前要仔细理解车辆信息,不要轻信代理人或发卖职员的口头先容与承诺,购车时最好有懂得汽车知识的朋友陪同。

第二,签条约时关注细节,要尽可能签订正规的书面条约,把双方商定的价格、车辆型号、车身颜色、违约任务、交车韶光及赠予礼品等在条约中明确清楚。

第三,提车时仔细检讨确认,如车况、主要部件的性能、配件和内饰装潢等配置是否与匆匆销承诺、产品解释书和宣扬材料符合,若存在问题,应及时提出。

第四,消费者要理性消费。
一些消费者在预订车辆后,可能会由于个人缘故原由不想购车,与经营者折衷退车款、定金而引起轇轕。

第五,购车后保留好干系凭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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