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对有可能造成侵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1.2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殊注明外)均为R1.5。
1.3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付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突出、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毛病。
1.4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1.5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2. 折弯考验标准
2.1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殊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R1。
2.2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觉得不到(可与限度样板比较较)。2.3折弯方向、尺寸与图纸同等。
3. 钣金加工件考验标准
3.1 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征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许可突出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与板面垂直,压铆后压铆区无有变形、猪嘴征象,拉包的高度、壁厚应均匀同等,顶部不应有毛刺。
4. 焊接
4.1 焊缝应稳定、均匀,不得有虚焊、裂纹、未焊透、焊穿、豁口、咬边等毛病。焊缝长度、高度不均不许可超过长度、高度哀求的10%。
4.2 焊点哀求:焊点长度8~12mm,焊点位置要对称,高下位置要统一。如加工图纸上对焊点有分外哀求,按图纸实行。
4.3 点焊间距小于50mm,焊点直径小于φ5,焊点支配均匀, 焊点上压痕深度不超过板材实际厚度15%,且焊接后不能留有明显的焊疤。
4.4 焊接后,其它非焊接部位不许可有被焊渣、电弧损伤征象,表面焊渣、飞溅物需打消干净。
4.5 焊接后,零件外表面应无夹渣、气孔、焊瘤、突出、凹陷等毛病,表里面的毛病应不明显及不影响装置。门板、面板等主要零件还应去除焊后应力,防止工件变形。
4.6 焊接零件外表面应磨平,若为喷粉件、电镀件,焊后打磨粗糙度为Ra3.2~6.3,喷漆件为Ra6.3~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