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牛奶公司诉某区行政审批局等撤销投资备案轇轕案

关键词

全市法院司法助力平易近营经济高质量成长范例案例  第1张

行政诉讼、全国统一大市场、投资备案

基本案情

某乳品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并通过“江苏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取得投资备案证明。
某牛奶公司得知后,认为某乳品公司项目选址间隔其仅20公里旁边,严重违反了国家工信部和发改委联合发布的公告《乳制品工业家当政策》(2009年修订)第十八条干系规定,要求某区行政审批局撤销该投资备案,该局未予书面答复。
某牛奶公司要求法院讯断责令某区行政审批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撤销对某乳品公司的投资备案。

裁判结果

清江浦区法院认为,《乳制品工业家当政策》第三章规定了行业准入,其目的是规范乳制品行业投资行为,防止盲目投资和重复培植。
第十四条规定,项目培植实施核准制,按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实行。
第十八条规定,新建乳制品加工项目须严格实行国家及行业干系标准,并与周围已有乳制品加工企业间隔北方地区在100公里以上,南方地区在60公里以上。
但在国务院制订的《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于2017年2月施行后,乳制品加工家当已经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而核准制下的行政容许审查和备案制下的奉告备案审查的标准、强度显然不同。
《乳制品工业家当政策》虽未修订,但该政策作为规范性文件,关于项目核准和准入条件的有关规定与行政法规相冲突,故在本案中不予适用。
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及《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案涉项目不属于家当政策、行业准入标准禁止投资培植的类型,故该投资备案不符合撤销的法定条件。
该院遂讯断驳回了某牛奶公司的诉讼要求。

范例意义

本案是公民法院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助力实施统一市场准入的范例案例。
中心明确提出放宽对乳制品加工布局的半径和日处理能力等限定,勾引乳品企业与奶源基地布局匹配、生产折衷,支持南方产区奶源产能开拓,重点支持适度规模养殖场发展。
本案裁判立足于国家大力推进奶业当代化的改革发展大局,准确理解国务院《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奶业振兴保障乳品质量安全的见地》的政策精神,对破除奶业区域壁垒、切实掩护统一市场竞争秩序等都具有积极意义。
本案入选全省法院做事保障培植全国统一大市场行政诉讼范例案例。

(清江浦区公民法院)

案例二

某生态农业公司破产和解案

关键词

三农企业、执转破、破产和解

基本案情

某生态农业公司系一家经营苗木、花卉栽种及发卖等业务的企业,后因未能了债对外债务被纳入法院失落信被实行人名单。
2021年10月25日,应申请实行人张某申请,涟水法院裁定受理某生态农业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审理过程中,法院创造该公司除了部分无证房屋外,别的财产紧张为150多亩地皮上的苗木,且大部分系宝贵苗木。
承办法官通过实地拜访理解到,该公司虽因股东之间的抵牾导致经营困难,但对外债务数额不大,仍具有挽救的可能及代价。

裁判结果

一样平常来说,破产案件受理后,应由破产管理人启动对企业财产的评估程序,以确定企业财产代价。
但本案中,某生态农业公司财产紧张是苗木,如果直接对该公司的苗木进行评估,既增加了相应破产用度,同时因这些苗木不断成长,可能须要多次评估,导致案件久拖未定。
法院综合考虑该公司债务情形和资产特点,辅导管理人聘请职员对苗木进行清点统计,以固定资产范围,节约评估用度。
在此根本上,法院辅导管理人草拟和解协议,明确偿债财产来源、偿债时限等内容,并约定股东答允担的任务,推动债权人和债务人迅速达成和解协议。
针对部分债权报告韶光较迟且存在争议的环境,法院辅导管理人通过预留部分资产的办法,匆匆成各方同等赞许暂时搁置争议,快速推进破产进程。
现搁置的债权已处理完毕,债权人、债务人、股东均表示满意。

范例意义

本案是公民法院充分利用破产和解制度挽救三农企业的范例案例。
《中共中心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见地》哀求,“对陷入财务困境但仍具有发展前景和挽救代价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积极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
本案中,法院采取清点办法替代评估减轻企业包袱,通过勾引各方暂时搁置争议债权,快速推进破产程序;通过明确股东对和解协议承担相应任务,确保和解协议有效履行。
本案不仅实现债权全额了债的最优目标,同时也让案涉三农企业短韶光内重回发展赛道,生动展现了公民法院发挥破产和解功能,促进民营企业涅槃重生的担当作为。

(涟水县公民法院)

案例三

被告人袁某、郭某、周某职务侵略罪案

关键词

职务侵略、退赃退赔、警示教诲

基本案情

被告人袁某系某电机公司品质部售后管理员,卖力售后电机流转等事情;被告人郭某系某电机公司品质部部长,卖力品质部全面事情;被告人周某曾于2008年2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某电机公司,离职后自主经营某维修公司。
2019年5月至2021年8月,被告人袁某通过制作虚假售夹帐续的办法,将某电机公司电机维修用度占为己有,并与被告人周某、郭某切磋,利用袁某、郭某的职务便利,将某电机公司电机造孽出售给周某等人。
个中,被告人袁某涉案金额共计公民币603828元,被告人郭某涉案数额共计公民币136968元,被告人周某涉案金额共计公民币499360元。

裁判结果

淮安经开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三被告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产造孽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职务侵略罪,三被告人投案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惩罚;积极赔偿被害单位丢失,应该酌情从轻惩罚;认罪悔罪,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均可发布适用缓刑。
遂讯断:被告人袁某犯职务侵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五万元;被告人周某犯职务侵略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二年,并惩罚金公民币四万元;被告人郭某犯职务侵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惩罚金公民币一万元。
宣判后,三被告人均未上诉,公诉机关未抗辩,讯断已生效。

范例意义

本案是公民法院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保护民营企业合法财产的范例案例。
企业内部员工利用公司管理制度上的漏洞履行职务侵略等违法犯罪行为,侵略企业合法财产权,危害企业发展根基,同时也严重影响市场经营环境。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适用大略单纯程序快审快判,让被害企业能够尽快依法掩护自身权柄,有力震慑了同类犯罪行为;同时,多措并举及时追赃挽损,在短短18天韶光内,将企业丢失的60余万元全额追回,有力保护了民营企业财产权柄。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还积极与被害单位某电机公司沟通,组织该公司具有领导职务的事情职员、财务事情职员等40余人旁听本案庭审,真正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诲一片”的良好效果。

(淮安经济技能开拓区公民法院)

案例四

向某诉丁某、宋某、某模具公司股东资格确认轇轕案

关键词

确认之诉、保全审查

基本案情

2018年,向某与丁某办理离婚登记,约定某模具公司的经营权归丁某所有。
2022年,丁某将公司全部股权变更至宋某名下。
向某认为离婚协议未对公司股权分割事宜作出约定,丁某的行为危害了向某权柄,遂诉至法院,要求撤销变更登记并确认其50%的股权。
向某在诉讼过程中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哀求对案涉公司包括生产设备在内的所有财产采纳保全方法。

裁判结果

淮阴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股东资格确认轇轕诉讼属确认之诉,且向某的诉请中并无给付内容,本案并无履行保全的必要。
为避免保全方法对企业经营的不利影响,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向某的财产保全申请。
该裁定作出后,经释明,向某未提出复议申请。

范例意义

本案是公民法院依法妥善处理涉企财产保全的范例案例。
财产保全制度旨在确保将来生效讯断得到实行,或者避免当事人的财产遭受不必要丢失,但在法律实践中每每涌现 “一申即保”“一保了之”等问题,难以兼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合法权柄。
本案中,保全申请人在确认之诉中并未提出具有给付内容的诉讼要求,不予保全并不会导致讯断难以实行或者危害当事人合法权柄,法院充分考量涉企财产保全的必要性、合理性和适当性,依法裁定驳回向某的财产保全申请,有效戒备当事人滥用财产保全危害民营企业合法利益,为类案处理供应了可供参考的规则指引。

(淮阴区公民法院)

案例五

某仪表厂与某电缆公司侵权任务轇轕案

关键词

高新技能企业、招投标、企业名誉权

基本案情

某仪表厂始建于1972年,是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高新技能企业,拥有省企业技能中央、省工程技能研究中央各一个,其变压器、工业无线仪表等产品各项指标在该领域位列省内前三,海内前十。
2023年6月,该仪表厂根据网上信息,得知某电厂有一项目正在招标。
该仪表厂按照招投标文件哀求撰写标书,进行投标。
但是在投标过程中,招标单位却奉告该仪表厂,因其疑似与某电缆公司串通报价,决定取消该仪表厂三年报价资格,并将该仪表厂纳入某招标平台的失落信名单。
经该仪表厂理解,系因某电缆公司故意利用与其同等的文件制作人、联系人、联系邮箱等,导致仪表厂被视为串标,给该仪表厂造成巨大经济丢失。
为挽反应誉和经济丢失,该仪表厂将电缆公司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金湖法院在全面理解案件事实的根本上,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匆匆成双方达成调度协议。
某电缆公司承认上述事实,向该仪表厂道歉并赔偿50万元丢失。
案件结案后,法院向某招标平台投递生效文书,并出具折衷函,希望能够规复该仪表厂的企业荣誉,终极经由法院与该平台沟通,该仪表厂被移出失落信黑名单。
该仪表厂表示,此举为企业挽回丢失约3000万元。

范例意义

本案是公民法院依法保护企业名誉权的范例案例。
企业名誉是企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主要根本,依法保护企业名誉权是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
本案中,法院推动案涉双方通过调度办法高效化解轇轕,同时充分发挥法律能动性,主动帮助仪表厂肃清负面不利影响,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为企业挽回了重大丢失。

(金湖县公民法院)

案例六

某水务公司与某水利局条约轇轕案

关键词

平等保护、条约变更、法律建议

基本案情

2011年3月,某水利局与某水务公司签订《尾水培植协议》,约定某水利局经政府授权签署尾水网络处理及利用工程投资培植协议,由某水务公司投资培植,投资回报单价为0.4元/吨,并约定了保底水量。
至2020年10月前,某水利局一贯按协议约定款项支付。
2020年10月起投资回报款一贯未予支付。
2021年8月,某水利局出具的函件载明:“根据我局与某水务公司签订的投资协议,协议履行期间创造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回报金额巨大,且还款周期长达30年。
二是保底水量设置不合理。
” 2022年1月,某水务公司在其尾水投资回报款专题会议纪要中载明:“保底水量按下述两种情形中的一种进行适当调度:1.自2020年10月起,将条约保底水量由6万吨/天调度为5.2万吨/天,单价0.4元/吨不进行调度;2.自2020年10月起,将条约保底水量由6万吨/天调度为4万吨/天,单价由0.4元/吨调度为0.52元/吨。
”某水利局认为,之前条约约定的保底水量未经科学测算,不足合理,赞许按照4万吨/天打算保底水量,单价不作调度。
双方协商未果,故某水务公司诉至法院。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某水务公司实际处置的污水总量少于条约约定的保底水量。

裁判结果

洪泽区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条约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
案涉条约对保底水量和单价均作约定,现因实际处理水量低于条约约定的保底水量,某水务公司赞许将每天保底水量降至5.2万吨,法院予以照准。
某水利局抗辩约定的保底水量未经科学测算,该抗辩情由没有条约依据,不能成立。
法院遂按照5.2万吨/天0.4元/吨标准,讯断某水利局向某水务公司支付相应投资回报款及利息。

范例意义

本案是公民法院平等保护各种企业权柄的范例案例。
详细来说,只管本案一方为企业,一方为行政机关,但在民事诉讼过程中主体平等、权利平等、诉讼地位平等。
案涉条约成立后,条约的根本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条约时无法预见的重大变革,双方在条约中也约定了可以进行协商调价的内容。
法院根据条约约定、条约履行的实际情形、双方协商的过程及某水务公司会议纪要形成的调度方案等情形,综合认定投资回报款的打算标准,保障了合法有效的条约得以践约履行,违约方依法承担相应任务,受到双方同等认可。
本案审结后,法院还向某水利局发出法律建议,建议其重视项目立项前期决策事情,受到行政机关积极回应。

(洪泽区公民法院)

案例七

陈某与王某培植工程项目转让条约轇轕实行案

关键词

实行包管、善意文明实行、重大项目招引

基本案情

陈某与王某培植工程转让条约轇轕一案, 经法院讯断,王某需返还陈某工程投资款334万元,并承担该款项的过时付款利息。
因王某未及时履行,淮安区法院备案实行,实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了王某在某纺织有限公司享有的代价100万元股权。

裁判结果

经与当地党委政府对接,理解到某纺织公司是当地一家紧张从事棉纱加工、制造的出口型企业,受制于永劫光疫情反复带来的生产本钱上涨、产品物流发卖不畅等负面成分,公司正常运转困难,存有资金链断裂风险。
2023年初,该纺织公司积极扩展外销渠道,亟需通过银行贷款缓解原材料采购的资金压力。
对此,淮安区法院充分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形,多次与企业沟通,该企业主动代为王某履行150万元债务,并志愿为未还清债务供应担保。
综合被实行人王某有其他房产变现数额与剩余未还债务相称,法院解除了王某在某纺织有限公司享有的代价100万元股权的冻结。
某纺织公司顺利拿到1200万元贷款,成功渡过难关。
被实行人王某也准期履行欠款400余万元,债权人胜诉利益得到保障。
后某纺织公司为当地镇政府推介招引投资1.08亿元的纺织项目,该项目已通过市重大项目考察竣工验收。

范例意义

本案是公民法院灵巧利用“实行包管”机制放水养鱼,为企业纾困解难,做事保障重大项目的范例案例。
公民法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既要保障申请实行人的合法权柄,又要最大程度帮助被实行企业渡过难关。
本案实行法院秉持善意文明实行理念,合理利用创新机制,有效避免了“办结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情形的发生,最大限度地降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间接推动亿元重大项目落地投产,切实以高质量法律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

(淮安区公民法院)

案例八

盱眙某公司与山东某公司不正当竞争轇轕案

关键词

商业信誉、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

基本案情

山东某公司生产中空玻璃干燥剂A类(3A分子筛)产品, 盱眙某公司生产中空玻璃干燥剂B类(以凹凸棒土为主体材料的球形干燥材料)产品。
山东某公司在网站展示自身产品时,称“其产品有效吸附容量是粘土类中空干燥剂的20倍”“中空玻璃严禁利用非3A型作为干燥剂”等,同时附着一个超链接,经点击跳转可至一篇新闻宣布,该宣布提及盱眙某公司生产的中空玻璃干燥剂为氯化钙干燥剂,具有安全隐患,山东某公司董事长刘某某也在该宣布中称“海内里空玻璃干燥剂良莠不齐,氯化钙干燥剂的长期存在不仅不利于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树立良好的国际形象,不能使全体行业得到提升。
”上述宣布被《中国建材报》等多家媒体刊登。
盱眙某公司以山东某公司的行为陵犯了其商誉,构成商业诋毁为由,提起诉讼。
在诉讼中,山东某公司删除了公司网站上的上述内容。

裁判结果

淮安中院经审理认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规定,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危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荣誉。
山东某公司通过比拟、贬损等办法对盱眙某公司的产品进行描述,干系的辞吐与行业标准不符,亦会导致干系公众年夜众误会,明显危害了包括盱眙某公司在内的B类干燥剂生产商生产产品的荣誉,削弱干系经营者的市场上风,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同时具有提升山东某公司产品竞争上风的主不雅观恶意。
山东某公司的行为构成对盱眙某公司的商业诋毁,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讯断其在公司官方网站及《中国建材报》刊登报歉声明,并赔偿盱眙某公司合计11001元。
山东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江苏高院二审坚持原判。

范例意义

本案系公民法院保护公正竞争引发市场活力的范例案例。
竞争为市场带来盎然活气与发达活力,但不正当竞争则会毁坏市场公正秩序,进而侵害经营主体和消费者权柄。
经营者对他人产品、做事或者其他经营活动进行商业评论或者批评,必须客不雅观真实,不能误导"大众和损人商誉。
本案中,山东某公司出于排挤竞争对手,扩大己方产品的市场霸占量的目的,在公司网站中发布没有事实依据的不当辞吐以及跳转不实宣布的新闻链接,其误导宣扬的行为有悖老实取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代价不雅观,应给予否定性评价。
本案的审理规制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对掩护市场公正竞争秩序、促进家当长远康健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

(淮安市中级公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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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全市法院法律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范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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