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关照如下:
各区物价局、江北新区管委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充换电举动步伐培植运营单位:
根据2018年二季度成品油价格变动情形,按照《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举动步伐用电价格和做事价格的关照》(苏价工〔2014〕69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举动步伐做事价格等有关问题的关照》(宁价工〔2014〕87号)规定,现就调度我市纯电动汽车充换电做事收费标准等有关事变关照如下:
一、调度纯电动客车(12m)充、换电做事最高收费标准、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做事最高收费标准,分别上调每千瓦时0.12元、每公里0.16元、每千瓦时0.12元。调度后的纯电动客车(12m) 充、换电做事最高收费标准、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充电做事最高收费标准分别每千瓦时1.46元、每公里2.00元、每千瓦时1.68元。
二、纯电动汽车(七座以下)换电做事最高收费不作调度,仍为每公里0.68元。
三、本关照自2018年7月10日起实行。
南 京 市 物 价 局
2018年7月4日
来源:第一电动网
作者:陈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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