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节东客站终止经营的公告

根据贵州省毕节市交通运输集团有限任务公司东客站《关于客运站终止经营的申请》,按照《道路乘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及毕节市七星关区公民政府、毕节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毕节东客站迁居公告》,经我局研究,为避免毕节东客站场站功能迁居对公民群众出行造成影响,现将有关事变公告如下:

毕节东客站终止经营的通知书记 汽车知识

一、自2023年2月6日起,停滞毕节东客站所有班线发班。
原进入毕节东客站的客运车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干系道路客运经营者及时办理客运班车调度进站等手续。

二、在毕节东客站功能迁居后六个月内,乘坐毕节市高铁枢纽中央公路客运站发班车辆的乘客,购票后在毕节东客站免费乘坐接驳车辆到达毕节市高铁枢纽中央公路客运站,或选择公交、出租等办法前往。

三、各道路客运经营者应该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在依法核准的汽车客运站进站经营,不得在站外揽客和进入未经批准的站场经营。

四、毕节市高铁枢纽中央公路客运站和毕节西客运站要做好客运班线转站经营的各项事情,及时发布客运线路、班次等信息,方便广大搭客出行。

望广大乘客相互奉告,感谢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支持合营。

咨询电话:0857—8223045。

特此公告。

毕节市七星关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2月1日

来源:七星交通

编排:陈美  责编:顾巡 邱迪

校核:薛占伟 审发:常海

承办:毕节市公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