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讨中,司法职员采取现场查看资料、讯问以及对经营办公场所的巡查等多种办法,全面检讨了企业的资质条件、安全生产任务制、环境保护方法、安全生产教诲培训、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安全生产管理职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公示、安全警示标志、维修作业、应急管理、安全隐患排查与管理等方面。
经检讨,创造车间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不敷问题。针对该公司的情形,刘发光对企业卖力人强调压紧压实企业主体任务,以高度的任务心筑牢安全防线。做到不忽略、不轻视公司安全问题,保障安全第一线,要切实采纳有效方法加以整改和改进。司法职员根据实际情形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关照书,限定该公司在七日内完成整改。
下一步,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司法支队将连续加强对企业的司法监督检讨力度,推动企业落实好安全生产主体任务,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交通运输环境。
来源:县交通运输司法支队(五大队 匡顺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