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遗骸发掘现场

2002年3月初,当江北区公循分局刑警支队民警胡绳接到重庆市监狱局转来的本市某监狱服刑职员王某的检举材料:家住江北区茅家山的宋洋,曾于1987年前后杀去世了一名叫尹金富的男子。

一封揭露信牵出的二十年前的瑰异命案 汽车知识

  “15年前的杀人案啊?”棘手从线索的查证核实就开始了。
胡绳与几位民警来到王某服刑的监狱,找到王某核实检举信上的内容,不料王某却称是听以前同监室服刑职员陈某说的,写检举信,只不过是想早日出狱。

当民警找到陈某时,陈则说只听他哥哥陈晓东提及过这事,说是宋什么洋的杀了人,曾经找过他帮忙埋尸体……"

  陈晓东回顾:1987年3月的一天晚上,宋来家里找到他,说由于几十元的事把一个叫尹金富的人杀了,让他跟其一道帮忙处理一下。

  陈晓东一听宋洋杀了人,吓得直抖动,便借故晚上家里有事没去。

  尹金富的妻子王艳(化名)证明,其夫于1987年3月上旬的一天失落踪。
在之后的几年里,她带着不满一岁的儿子四处探求,但却活不见人、去世不见尸。
迫于生存,她在其夫“失落踪”数年后,由法院讯断离婚。

  调查核实的结果,基本可以证明检举信内容的真实性。
鉴于此,江北区公循分局迅速成立了以分局副局长戴月高为组长,由徐俊钦、胡绳等民警组成专案组,展开全面调查。

  一串钥匙涌现

  贰生理防线全面崩溃

  据调查,案件有了初步轮廓:宋洋,1954年生,住在江北区,上班地在渝中区。
尹金巨室住大渡口区,在江北区上班。
宋在某百货公司当业务员,他一贯对“站柜台”的事情不满意,希望和尹金富互换事情。

  调查结果表明,宋洋有杀人作案的重大嫌疑。
2002年8月22日,江北区公循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对宋洋予以刑事拘留。

  “你们凭什么抓人?”对宋洋履行刑事拘留那一刻起,他便一直地喊冤。

  综合调查的情形,专案民警认为,宋在杀人后找人帮忙未果的情形下,最有可能帮助他的人就只有其妻沈玉辉了,至少也是个知情人。
为此,专案民警在对宋洋刑事拘留后不久,又将沈玉辉“请”到了专案组。
但沈称对丈夫杀人之事根本就“不知道”,该案的侦查陷入僵局。
为防止沈玉辉在讯问期间发生意外,专案民警代为保管从其身上搜出的一串钥匙和其它物品。

  另一间审讯室里,呛人的烟味仿佛成为双方对立感情的溶解剂。
双方在吞云吐雾中,都试图摸清对方的“底牌”。
这时,一名民警走进来,将从沈玉辉身上搜出的钥匙轻放在桌上,然后在主审民警耳边低语道:“这是从沈玉辉身上搜出的钥匙”,说完后民警便离开。

  民警将钥匙轻放的那一刻,宋洋猛地直起腰来,牢牢盯着桌上的钥匙。
看到民警在审讯警官耳边低语,以及主审警官盯着他、头轻点时,宋洋的脑袋顿时就懵了。
他与妻子感情很好,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如今被自己这么一折腾,他将面临妻离子散的结果,多年筑起的坚固生理防线一下崩溃。
他猛地站起来,感情激动地说:“警官,这不关我老婆的事,都是我一个人干的……”

  原来,尹金富所在的汽车修理厂条件较好,因此说好调换事情后,由宋洋给尹金富300元钱作为补偿。
但尹金富只收到了100元钱,为此尹常常去找宋索要。
1987年3月9日上午,宋洋把尹金富约至江北区鲤鱼石的家中商谈还钱问题,结果二人发生抓扯。
末了,宋洋手持水果刀刺中尹金富,致其去世亡。
两天后的一个晚上,宋洋把尹的尸体掩埋在江北区四方井小学附近的荒山坡上。

  根据宋洋的交待和指认,2002年9月5日下午5时许,专案民警在四方井小学附近的荒山坡上挖出尹金富的尸骨。
2002年9月20日,经江北区公民审查院批准,宋洋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依法予以逮捕。

  一验DNA

  证据不敷警方放人

  不料案件却在审查机关对宋洋批捕后涌现了迁移转变。

  要给宋洋定罪量刑,还短缺一个关键的证据,即证明警方在宋的指认下挖出的尸骨便是被害人尹金富!

  于是,专案民警将提取的去世者尹金富尸骨先后送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央、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央和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物证鉴定中央进行DNA鉴定,均未检测出尸骨中的DNA,故未能确定挖出的尸骨便是被害人尹金富。

  鉴于此,2003年5月6日,江北区公民审查院在两次将案件退给侦办此案的江北区公循分局刑警支队后,以证据不敷,不予起诉为由,直接将嫌疑人宋洋开释。

  二验DNA

  20年命案告破

  嫌疑人宋洋被开释后,江北区刑警支队的办案民警并未放弃。
经由多方打听,他们得知北京市公安局的DNA鉴定技能在全国处于领先水平后,于2003年6月和7月分两次将疑似去世者尹金富的尸骨检材送北京市公安局法医考验鉴定中央进行DNA鉴定。

  北京市公安局法医考验鉴定中央这次检测所用DNA为线粒体DNA,对付年代比较久远的DNA的检测,多采取此种方法。

  同年7月28日,北京市公安局法医考验鉴定中央作出结论:“送检的两根股骨不用除为尹金富所留”。
专家阐明说,由于线粒体DNA母系遗传的特性,只要能打消送检尸骨为尹氏家族中的女性成员所留,即可认定为被害人尹金富的遗骸。
终极确认:送检的尸骨被确认为尹金富的遗骸。

  2004年1月10日,江北区公循分局再次将犯罪嫌疑人宋洋起诉至江北区公民审查院。
然而,此时宋洋已石沉年夜海。
同年2月5日,江北警方将其列为网上逃犯予以追捕。

  2007年1月初,追捕组民警在侦查中创造,宋洋已改名叫宋科吉,暂住在南岸区南坪正街某居民楼中。
1月30日下午果断出击,又将潜逃3年多的嫌疑人宋洋捉获归案。

  2007年7月5日,重庆第一中级公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宋洋去世刑,缓期两年实行,剥夺政治权利终生,并赔偿去世者家属抚养费等经济丢失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