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保安做事市场康健发展,规范对保安做事的管理,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根据《保安做事管理条例》《公安机关履行保安做事管理条例办法》等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市保安做事市场开展清理整治行动,特通知布告如下:
一、清理整治韶光:自通知布告之日起至10月25日。
二、清理整治范围:全市从事保安做事业务的保安做事公司,保安培训机构,物业做事公司、机关、团体、企业、奇迹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以及所有从事保安事情性子的从业职员。
三、全市从事保安做事业务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自治区公安厅核发的《保安做事容许证》;从事保安培训业务的企业必须依法取得自治区公安厅核发的《保安培训容许证》。否则,一律禁止开展保安做事业务或保安培训业务。
四、全市自行招用保安员的物业做事公司和机关、团体、企业、奇迹等单位,依法应该自开始保安做事之日起30个事情日内向所在地县(市、区)公安(分)局治安部门备案。
五、所有保安从业职员应经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后核发《保安员证》方可上岗。保安从业单位应该招用持有《保安员证》的职员从事保安做事。
六、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利用、穿着或仿制公民警察制式制服及其标志,违规注册“特勤”“特殊勤务”名称,违规利用、佩戴“特勤”“特殊勤务”名称、标识、制服,车辆违规喷涂“特勤”“特殊勤务”名称、外不雅观标识。
七、存在本通知布告所称违法违规问题的单位和个人,应自本通知布告下发之日起15日内自行完成整改,整改期间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减轻、从轻或免于惩罚。自2019年9月1日起,对过时不改或拒不整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重给予惩罚。
八、公安机关鼓励、保护广大公民群众积极举报保安做事行业违法犯罪线索。举报电话:梧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央报警电话:110,梧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二大队电话:0774-2280058
本通知布告自发布之日起履行。
梧州市公安局
利剑出鞘保安宁,扫黑除恶护民生
扫黑除恶出重拳,不获全胜不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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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陈曙航
编 辑:李强
素材:广西梧州在线警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