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8时09分旁边,清徐县交警大队值班员接到110指挥中央指令:在赵家堡村落创造一人,头部满是血,疑是交通事件。
县交警大队立即与王答派出所联系。
派出所民警称已将其送往医院,同时,在同戈站墩化堰桥附近创造一摩托车,在北录树村落西拐弯处创造一辆面包车。
随后,交警迅速赶赴摩托车事件现场进行勘查,创造摩托车右侧有新鲜碰撞痕迹,并在现场创造有银灰色散落物。
在勘查北录树事件现场时创造墩化堰桥事件现场银灰色散落物与北录树村落西车牌号为晋A323GM五菱牌面包车右侧相吻合,后通过痕迹鉴定确定摩托车事件现场遗留散落物是面包车车身右侧与摩托车发生碰撞时车身零部件断裂的散落物,确认此案件为一起交通闹事逃逸案。

县交警大队民警一方面调取事件现场附近及沿线监控资料,另一方面调查拜访事创造场周边眼见证人及群众,经由多日多方摸排线索,确定该案中五菱面包车驾驶人为王春茂,小店区北格镇同过村落人,其于6月11日凌晨2点旁边在同戈站墩化堰桥附近驾驶车牌号为晋A323GM五菱面包车与摩托车发生碰撞后,驾车将重伤(医院诊断结果为:颅骨骨折、肩骨骨折、肋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肺部出血并处于晕厥状态)的摩托车司机拉到赵家堡村落后摈弃,后又驾车连续逃逸至北录树村落西拐弯处时再次发生事件后弃车逃逸。

清徐一须眉被撞成重伤又被带离现场摈弃闹事司机弃车逃逸后被抓 汽车知识

王春茂在接管县交警大队的调查时拒不承认与摩托车发生碰撞。
后经由北格派出所与同过村落村落干部做其思想事情,于6月21日到县交警大队投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