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蒙秋美

南宁两名女子利用美容店流传宣传可祛斑的蕴颜美美肤液后差点“毁容”,分别将商家起诉至法院哀求退一赔三(此前宣布1、此前宣布2)。
今年5月,南宁市江南区公民法院作出讯断,商家已构成虚假宣扬和敲诈行为,应退一赔三并赔偿医疗费等。
目前,讯断已生效并履行完毕,两女子共得到退款及赔偿近30万元。

新闻追踪丨美容险变毁容两女子起诉商家法院退一赔三 汽车知识

去年10月,黄女士将南宁市经开区墨羽尘曦美容店及法定代表人廖女士起诉至南宁市江南区公民法院,哀求退还购买美肤液的货款、赔偿三倍货款、医疗费、住院炊事补助费、精神丢失费等各项丢失共22万余元。
该美容店及廖女士辩称,黄女士病情与其供应的产品无关,不存在敲诈行为。

去年9月1日,黄女士脸部发炎红肿。

南宁市江南区公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医院出具的诊断见地为打仗性皮炎,美肤液进行斑贴试验,结果显示阳性反应的结论。
结合干系证据,可认定黄女士因利用涉案产品产生不良反应后就医的事实。
法院依法认定商家售卖的涉案产品与黄女士面部危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商家应对黄女士的丢失进行赔偿。

法院还认为,经营者交易行为是否构成敲诈,应该以交易时的行为为准。
交易完成后,即便产品合格,黄女士购买后和利用涉案产品时商家奉告会产生红肿蜕皮等“排毒”的情形,也不能据此否定此前的敲诈事实。
商家在主不雅观上具有敲诈的故意并实际向原告履行了敲诈行为,导致黄女士因基于对商家的信赖陷入缺点认识而购买利用该产品,因此能够认定商家构成虚假宣扬和敲诈行为,答允担相应的法律任务。

今年5月,法院讯断商家退还黄女士美容卡用度及美肤液货款共3.43万余元,并赔偿三倍货款、医疗费等各项丢失共11.6万余元。

南国早报全媒体理解到,另一名当事人陈女士起诉南宁市经开区墨羽尘曦美容店及法定代表人廖女士的买卖条约轇轕案,法院于今年5月也已作出讯断,商家应退一赔三及赔偿医疗费等丢失共14.8万余元。

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

本文由南国早报原创出品,未经容许,任何渠道、平台请勿转载。
违者必究。

编辑:梁冰欣

校正:麦雪莉

责编:杨波

审核:刘飞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