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下午16时40许,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市民热线来电反响:某中石化加油站加油机计量不准确,举报人称自己的汽车油箱总容量为55升,而加油站给该车加了60.79升92号汽油。
接到该举报后临清市市场监管局立即安排处置,标准计量科事情职员立即联合计量所技能职员于17点40分赶至现场,对该加油站发卖92号汽油的加油机进行了检定。
经检定加油机计量偏差均在允差范围内,计量性能检测结论均合格,并贴有有效期内的绿色强检合格标识和燃油加油机检定合格证书,加油机流量计、电脑计量主板和旗子暗记传感器等部位铅封无缺。
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职员现场奉告来电人结果并向其耐心阐明了涌现偏差的缘故原由:汽车生产厂家在产品解释书或燃油箱上标注的容量只是额定容量,根据国家逼迫性标准的规定,出于安全考虑,汽车燃油箱的额定容量应掌握在最大液体容量的95%。因此,汽车生产厂家在标注燃油箱额定容量时,至少留出5%的容量,有的品牌汽车则保留了10%的容量,以是油箱的容量和实际加油量存在偏差。来电人对答复结果表示满意。
仅用了2个小时,该计量轇轕事宜即成功处理。临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市民热线处理事情中,切实推进“接诉即办”,对付紧急诉求,第一韶光安排事情职员赶赴现场处理,切实把掩护消费者的合法权柄放在第一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