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 源:毕节市交通运输局
事关毕节网约车意见搜聚中
小编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发展,更好地知足社会公众年夜浩繁元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朴直当权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46号)及其他干系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毕节市交通运输局草拟了《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履行细则(修订)(搜聚见地稿)》。 根据《贵州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订和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第192号令)和《毕节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监督管理办法》(毕府发〔2021〕1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履行细则(修订)(搜聚见地稿)》在网上公布,广泛搜聚社会各界的见地,请社会各界提出宝贵见地,以便进一步修正完善。现将有关事宜关照如下: 一、公开搜聚见地韶光 2022年7月15日至2022年7月29日。 二、反响见地办法 公民、法人或有关组织等社会"大众年夜众对《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履行细则(修订)(搜聚见地稿)》有见地建议的,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见地等形式向毕节市交通运输局提出。 (一)热线电话 联系人:安紫彤;电话:0857-8293009 (二)电子邮件 请发至邮箱:282034914@qq.com (三)书面见地 请邮寄至: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271号;邮编:551701 感谢您的支持!
毕节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7月15日 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做事 管理履行细则 (修订)(搜聚见地稿) 全文如下 (高下滑动可查看) 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履行细则(修订)(搜聚见地稿)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发展,更好地知足社会"大众年夜浩繁元化出行需求,保障运营安全和各朴直当权柄,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第46号)及其他干系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履行细则。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网约车经营做事、管理及其他有关活动,应遵守本履行细则。本细则所称网约车经营做事,是指以互联网技能为依托构建做事平台,整合供需信息,利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供应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做事的经营活动。本细则所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以下简称网约车平台公司),是指构建网约车做事平台,从事网约车经营做事的企业法人。第三条 坚持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按照高品质做事、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有序发展网约车。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合理确定网约车经营做事的运价构造和收费标准,实施明码标价,依法规范价格行为。鼓励巡游出租汽车(以下简称巡游车)企业转型升级供应网约车做事。为巡游出租汽车供应网约做事的线上平台,必须在本辖区内取得经营容许,并到交通运输部门备案。第四条 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卖力辅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行业监督管理事情。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在本级政府领导下,详细卖力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网约车日常管理事情。 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该根据辖区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方案,综合考虑道路资源承载能力、环境保护等成分,建立网约车运力动态调度机制,报同级公民政府批准后履行;并定期向社会发布网约车经营者数量、运力规模、从业职员数量等信息,勾引网约车市场康健发展。干系工信、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网约车履行监督管理。第二章 网约车平台公司第五条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做事的,应该具备线上线下做事能力,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容许证》。线上能力按规定由企业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商同级公安、通信、税务、网信、公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审核认定。线下做事能力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二)具备开展网约车平台做事的线上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市场监管、税务、网信等有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干系网络信息数据的条件,网络做事平台数据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做事器设置在中海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能方法;(三)在本市做事所在地设有与其规模相适应的固定的保障做事的办公做事场所,具有培训教诲、网络技能、投诉处理、运营管理做事方面的能力和职员;(四)有健全的经营管理组织机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做事质量保障制度、风险管理及教诲培训制度;(五)利用电子支付的,应该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供应支付结算做事的协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该符合外商投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鼓励网约车平台公司与保险经营机构互助,建立内部安全保障折衷基金,有效提高安全戒备和抗风险能力。第六条 在本市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平台公司,应向做事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出具的线上能力认定结果及复印件;(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三)投资人、卖力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复印件,包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四)企业法人业务执照及复印件;(五)在做事所在地的经营场所权属证明或三年及以上租赁条约、卖力人、相应的网络技能及运营管理职员、做事电话等信息资料及复印件;(六)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做事质量保障制度文本,行业维稳方案及突发事宜应急处置预案等文本;(七)法律法规哀求供应的其他材料。第七条 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对网约车平台实施经营容许管理。在申请人供应的线上能力认定结果的根本上,对网约车经营申请中有关线下做事能力进行审核。对受理申请的,应该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容许或者不予容许的决定。20日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履行机关卖力人批准,可以延长10日,并将延长期限的情由奉告申请人。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网约车经营申请做出行政容许决定的,应该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经营期限等,并在容许决定之日起5个事情日内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容许证》。经营区域为所在县(自治县、市、区)行政区域,经营期限为4年。经营容许有效期届满60日前,网约车平台公司可以向原容许机关提出延续经营容许有效期的申请,原容许机关应该根据《出租汽车做事质量信誉考察办法》,审核其做事质量信誉考察等级,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经营的决定,准予延续经营的逐年容许。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容许决定的,应该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容许决定书》。第八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容许证》并向企业注册地省级通信主管部门申请互联网信息做事备案后,方可开展运营活动。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自网络联通之日起30日内,到网约车平台公司管理运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公民政府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第九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经营容许证件后无正当情由超过180日不投入运营,或者运营后擅自停运的,视为自动终止经营,由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注销其线下经营容许。取得线上能力认定或在本省备案后半年内仍未接入或上传数据至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逐级报省联合监管机制,注销线上能力认定或取消备案,由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注销其线下经营容许。第十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停息或者终止运营的,应该提前30日向做事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书面报告,解释有关情形,通知布告供应做事的车辆所有人和驾驶员,并通过互联网和当地紧张媒体向社会公告。终止经营的,应该自终止经营之日起10内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容许证》交回原容许机关。过时未交回的,原容许机关注销该容许证。第三章 网约车车辆第十一条 拟在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车型档次应不低于做事所在地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车辆座位数按照做事所在地现有主流巡游出租汽车,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牌照,且车辆在考验有效期内。(二)车辆购置价格不低于做事所在地现有主流巡游车价格;(三)车辆行驶证载明的初次注册日期至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时未满三年;(四)车辆技能性能符合运营安全干系标准哀求的新能源汽车;采取车型应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新能源汽车推广运用推举车型目录》车型;(五)安装符合干系哀求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载卫星定位系统装置、车内视频监控、应急报警装置、安全监管的采集装置,并可应时监控和供应事后查询; (六)车辆投保业务性交强险、业务性第三者任务险不低于200万、承运人任务险不低于100万/座、调节险不低于150万元;(七)车辆所有人承诺将车辆利用性子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车;(八)车辆外不雅观明显位置应喷涂网约车专用标识,标识图案应明显差异于巡游车,不得安装巡游车顶灯、计价器、空车待租等专用做事标志设备,车身颜色应利用出厂原色,不得利用巡游车专用颜色;专用标识图案及喷涂位置由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结合当地特色和实际自行确定;(九)车辆所有人应与已取得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容许证》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接入协议,并在接入协议中承诺车辆在同一时段内只接入一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在本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应由车辆所有人通过拟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做事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二)车辆所有人应该提交企业业务执照、包办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出具的委托书;车辆所有权为个人的车辆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所有人应该先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并承诺由本人运营车辆,且名下无取得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三)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及复印件,未挂牌车辆应供应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或者入口机动车入口凭据;(四)车辆所有人与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车辆入网运营意向书或接入协议(意向书或协议中需解释已安装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的型号和数据接入办法,拟安装的须要承诺在正式运营前完成设备安装事情);(五)车辆彩色照片;(六)车辆的购置发票及复印件;(七)车辆投保业务性交强险、业务性第三者任务险、承运人任务险、调节险等保险缴费凭据及复印件。第十三条 做事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依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按照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对申请从事网约车做事的车辆进行审核。(一)在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交验车辆5日内,做事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向审核通过的车辆出具《车辆登记变更关照单》,并将车辆信息向同级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反馈;(二)网约车平台公司持《车辆登记变更关照单》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利用性子登记或变更;公安车辆管理部门通过与交通运输部门信息交流对干系信息进行核验,在受理申请5日内,对已通过交通运输部门审核的车辆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将干系信息向交通运输部门反馈;(三)交通运输部门接到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反馈信息后5日内,对机动车行驶证已登记或变更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同时通过信息交流将干系车辆信息向公安机关反馈;《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上注明接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和证件有效期;《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为自车辆行驶证的初次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四)车辆所有人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后,应该与意向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正式协议或条约,并送当地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存档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五)网约车车辆所有人发生变更的,应通过平台公司向原发证机构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由原发证机构重新核发《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六)网约车应该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容许证》规定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超出容许的经营区域的,起讫点一端应该在容许的经营区域内。第十四条 网约车车辆达到下列条件之一,退出运营:(一)行驶里程达到60万千米;(二)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千米但利用年限达到8年。(三)车辆所有权擅自转让;(四)车辆所有人为企业的,该企业业务执照或《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容许证》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车辆所有人为个人的,该个人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被吊销、撤销或者注销的。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网约车报废标准报废。其他小、微型营运载客汽车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按照该类型营运载客汽车报废标准和网约车报废标准中先行达到的标准报废。网约车车辆退出运营市场后,车辆所有人应及时向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车辆利用性子变更;县级交通运输部门在10日内将退出运营市场的网约车车辆干系信息抄告至同级公安车辆管理部门。第四章 网约车驾驶员第十五条 在本市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应该符合以下条件:(一)持有本市户籍或本市有效居住证;(二)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三)无交通闹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四)无暴力犯罪记录;(五)自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无被依法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记录;(六)年事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事。第十六条 在本市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由申请人向做事所在地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做事所在地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会同同级公安机关按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进行核查。第十七条 对核查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及时安排考试,自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事情日内,向考试成绩合格的申请人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有效期3年,到期后申请换证延续经营的,参照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办理。第十八条 持有《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可以在本市辖区内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第十九条 持有本市以外交通运输部门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驾驶员,申请到本市从事网约车经营做事的,除必须知足第十五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参加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区域科目考试,考试成绩合格的,发放本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办理时提交以下材料:(一)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二)加盖原发证机构公章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考试密封档案;(三)原发证机构颁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第二十条 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上岗前应该经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注册,方可从事网约车经营做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注册,通过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做事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完成,报备时供应以下材料:(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及复印件;(二)驾驶员与拟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签订的劳动条约或协议。网约车驾驶员与网约车平台公司解除劳动条约或者协议的,由网约车平台公司向做事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完成驾驶员注销注册。第五章 经营做事监督管理第二十一条 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遵守以下规定:(一)网约车平台公司承担承运人主体任务和相应的社会任务,对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有管理任务,不得以任何办法转嫁网约车平台公司应该承担的任务,应该担保运营安全和保障搭客合法权柄;(二)做事平台应该接入交通运输部门的监管平台,应该记录驾驶员、约车人在其做事平台发布的信息内容、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订单日志、上网日志、网上交易日志、行驶轨迹日志、驾驶员、车辆投诉处理等数据及备份,并担保网络做事平台运行的可靠性,供应24小时不间断运营做事;(三)与接入车辆的所有人签订接入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担保供应做事的车辆具备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技能状况良好,安全性能可靠,具有营运车辆干系保险,担保线上供应做事的车辆与线下实际供应做事的车辆同等,按规定及时将车辆干系信息及变动情形向做事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报备;(四)与驾驶员签订劳动条约或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责任,担保供应做事的驾驶员具备本市核发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担保线上供应做事的驾驶员与线下实际供应做事的驾驶员同等,按规定及时将驾驶员信息注册及变动情形向做事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报备;(五)为搭客购买承运人任务险等干系保险,充分保障搭客权柄;(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事情时长、做事频次等特点,掩护和保障驾驶员合法权柄,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有关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做事规范、安全运营等方面的岗前培训、日常教诲培训和连续教诲培训事情,培训学时应符合有关规定;(七)确保接入的车辆和驾驶员没有接入其他网约车平台公司;(八)对付运输过程中涌现的车辆永劫光勾留、注销软件等等非常情形,要建立安全监控和应急处置机制;(九)应明确做事项目和质量承诺,建立做事评价体系和搭客投诉处理制度,如实采集与记录驾驶员做事信息;在供应网约车做事时,供应驾驶员姓名、照片、手机号码和做事评价结果,以及车辆牌照等信息;(十)不得妨碍市场公正竞争,不得侵害搭客合法权柄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以低于本钱的价格运营扰乱正常市场秩序,危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合法权柄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有价格违法行为;(十一)应该依法纳税,向搭客供应相应的出租汽车发票或符合税务部门规定的发票;(十二)应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正常利用,确保数据库实时接入本市网约车监管平台,并供应符合交通部门对网约车监管哀求的数据;落实运营、网络等安全戒备方法,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提高安全戒备和抗风险能力,支持合营有关部门开展干系事情;(十三)供应经营做事应该符合国家有关运营做事标准,确保一车一订单;(十四)建立企业投诉处理档案,积极合营干系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变,提交投诉处理必要的干系材料;(十五)向搭客供应网约车做事前,应通过电子协议等办法将驾驶员、约车人和搭客等个人信息的采集和利用的目的、办法和范围进行奉告,明确各方权责,以及平台公司应履行的运输做事、安全管理、用户隐私保护等方面任务;未经信息主体昭示赞许,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利用前述个人信息用于开展其他业务;(十六)除合营国家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检讨权或者刑事侦查权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供应驾驶员、约车人和搭客的姓名、联系办法、家庭住址、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地理位置、出行线路等个人信息,不得透露地理坐标、地理标志物等涉及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发生信息透露后,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网信部门等干系主管部门报告,并采纳及时有效的补救方法;(十七)应该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和天生的业务数据,应该在中海内地存储和利用,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上述信息和数据不得外流;(十八)不得利用其做事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传播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供应便利。并采纳有效方法过滤阻断有害信息传播;创造他人利用其网络做事平台传播有害信息的,应该立即停滞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国家有关机关报告;(十九)应该依照法律规定,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事情,戒备、调查违法犯罪活动供应必要的技能支持与帮忙。第二十二条 网约车驾驶员应该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道路交通安全规定,文明驾驶,礼貌做事;(二)保持车辆和车上设备性能良好,保持车辆边幅和车内整洁卫生;(三)不得接入未在本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容许证》的做事平台或利用未在本市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车辆供应网约车运营做事;(四)不得在运营做事中拨打和接听手持电话,不得在车内吸烟、吃食品;(五)运营时随车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六)不得以网络预约以外的其他办法载客运营,不得巡游揽客、不得招揽他人合乘,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等揽客、不得在巡游车调度站轮排侯客,不得进入巡游车专用候客通道候客、揽客;(七)在载客状态时不得承接其他预约业务;(八)按照合理路线或搭客哀求的路线行驶,不得中途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不得变相从事班线客运经营;(九)按照网约车平台公司规定的标准及办法向搭客收费,不得违规收费;(十)在容许的经营区域内从事经营活动;(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三条 搭客应该遵守下列乘车规定:(一)按照网约车平台客户端运用程序显示的金额支付车费,并承担依法收费举动步伐、路段的规费;(二)不得携带牵制刀具、武器、毒品或者易燃、易爆等影响公共乘车环境的危险物品;(三)精神病人和酗酒者损失自控能力、行为不能自理者乘车须有监护人陪同;(四)不得哀求驾驶员作出违反出租汽车管理、道路交通管理、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或者其他不正当行为;(五)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危害车内举动步伐。搭客违反前款规定的,驾驶员可以谢绝或者中止供应做事,已经发生的用度,搭客应该支付。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搭客有权谢绝支付乘车用度,并可向网约车平台公司或有关部门举报:(一)线上车辆、驾驶员与线下车辆、驾驶员不一致的;(二)不按照规定计价标准收费的;(三)不按照约定办法供应发票的;(四)因驾驶员的任务或车辆缘故原由,不能将搭客投递目的场的;(五)驾驶员招揽订单外他人合乘的;(六)线上订单平台与线下车辆所属经营平台不一致的;第二十五条 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驾驶员供应信息对接开展网约车经营做事。网约车车辆和驾驶员不得通过未取得经营容许的网络做事平台供应运营做事。第六章监督检讨第二十六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该依照有关规定,联合干系监管部门依法查处网约车各种违法行为。按照《出租汽车做事质量信誉考察办法》,建立网约车做事质量考察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网约车做事质量测评、及时向社会公布网约车平台公司基本信息、做事质量考察结果、搭客投诉处理情形等信息,上一年度做事质量考察等级为B级或上两年度连续考察为A级的,不才一年经营期限内不予新增网约车运力,并由辖区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其整改。整改结束后,由交通运输部门对整改情形进行验收。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由原容许机关按照干系规定吊销其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容许。第二十七条 交通、公安等部门有权根据搭客对网约车做事投诉及管理须要,依法调取查阅在本市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公司的登记、运营和交易等干系数据信息,并按照干系法律、法规进行惩罚。第二十八条 公安、网信等部门应该按照各自职责,对网约车平台公司造孽网络、存储、处理和利用有关个人信息、违反互联网信息做事有关规定、危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运用网约车做事平台发布有害信息或者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有害信息供应便利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合营交通运输部门对认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进行依法处置。公安机关、网信部门应该按照各自职责监督检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能方法的落实情形,戒备、查处有关违法犯罪活动。第二十九条 加强网约车行业事中事后联合监管,交通、工信、公安、市场监管、公民银行毕节市中央支行、税务、网信等部门要依据干系法律法规和各自职责,对网约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联合监管,并按联合监管处置流程对违法行为依法处理。第三十条 交通运输部门对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违法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线上线下车辆及职员不一致;改变网约车经营模式巡游揽客、招揽他人合乘变相从事班线经营及在机场、车站、码头揽客;故意破坏卫星定位装置和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等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干系法律法规进行惩罚。第三十一条 各干系部门要加强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应急相应和处置,因网约车平台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引起网约车行业聚拢、停运、群众维权等群体性事宜的,由联合监管发起部门提请当地公民政府启动应急机制,调集干系部门紧急处置,确保社会稳定。第七章 附则第三十二条 本履行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履行,国家或省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规定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毕节市交通运输局等七部门原印发的《毕节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做事管理履行细则(试行)》(毕市交通〔2018〕108号)同时破除。 编 辑:胡向苏 编 审:秦 恒 监 制:李德品 总监制:朱光伦 看完记得 点亮下方“赞”和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