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4月8日早上,家住武汉东西湖区某小区的谭师长西席正在家里吃早饭,溘然听到窗外有砸东西的声音,走出房门一看,竟创造一名男子正站在楼顶拿着瓦片砸向停在院内的车辆,手里还拿着一把菜刀,对着某家住户嘶吼,扬言要侵害对方。创造此男子行为非常,谭师长西席立时报了警。
警方赶到现场后创造院内有两辆汽车被砸损,立马来到楼顶将闹事男子田某掌握。田某到案后见告民警,自己由于与人发生争执,觉得人格受了侮辱,气急之下才这样做。
“我认识砸我车子的人,平时关系还可以”,民警在讯问被害人谭某的时候,创造闹事者田某与被害人谭某认识,而且关系还不错。此事与谭某无关,为什么田某会无端砸车?民警遂将田某带往武汉市精神病医院进行了法律鉴定。原来,田某患有精神疾病,而且案发时处于疾病期,受疾病影响,作案时辨认能力和掌握能力削弱,评定为限定刑事任务能力。
近日,东西湖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院审理院认为,闹事者田某无事生非,任意毁损他人财物,经由鉴定,两辆受损车辆毁损代价共计10046元,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同时,经法律鉴定,田某是精神病患者,且作案时处于疾病期,其余,田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过,具有坦白情节,基于此,可以从轻惩罚。
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田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