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宜缘由
3月4日,李师长西席将自己的车辆停放在单元门前的停车位上,未曾想那日突起大风,将车阁下的一棵已经枯去世的树木吹断,掉落的树枝恰好砸在了李师长西席的车上,车辆的车顶被砸、风挡玻璃被砸碎。为修车,李师长西席花费了15000元,而保险公司只能赔付8000元旁边,剩下的7000元该谁来承担呢?
李师长西席认为,小区物业是小区树木的管理者,树木枯去世已经有两年了,物业职员该当将枯去世的树木及时打消,而他们并没有尽到应尽的任务才导致自己车辆被砸的后果,以是他们该当承担自己经济上的丢失。但是,小区物业职员迟迟没有给他明确的答复,用各种情由为自己辩白,认为树木被吹断是不可抗力造成,他们至少不应承担全部任务,对付赔偿问题也采纳回避的态度。李师长西席为此十分忧郁,他能否维权?维权又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状师说法
省法律声援中央事情职员认为,不可抗力一样平常理解为少见的、毁坏力极强的自然磨难,而正常的刮风下雨,纵然程度强烈也不能视作不可抗力。如果枯木被风吹断,解释枯去世的树木之前就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作为专业管理者,物业公司应该有能力预见事件的发生,也便是说物业公司应预见到这样的枯树随意马虎被风刮倒。根据法律干系规定,树木折断致物损,除非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已尽到掩护、管理责任,或者危害结果的发生系因不可抗力所致,或者受损人因自己的差错造成丢失等三种环境,否则树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该承担赔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