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通报
王某明、何某光等人在经营汇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期间,涉嫌履行造孽接管"大众年夜众存款犯罪行为。目前,该系列案已备案侦查,2022年11月8日王某明、何某光等人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依法采纳刑事逼迫方法。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掩护广大投资参与人的合法权柄,现将有关事宜通报如下:
一、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处置造孽集资事情操作流程》的规定,请在南海区桂城厚德时期、桂城德永汇盈、夏西厚德智盈、金沙厚德顺利、乐安厚德永盈、罗村落厚德永圣、乐安德永智盛、大沥厚德星耀以及桂城江南名居、和基花园等10间涉案网点,投有资金且尚未报案的投资参与人自本通知布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于法定事情日期间向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或居住地所属中队提交报案,同时供应干系报案材料:
(一)投资参与人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投资参与人供应持有的所有干系协议、承诺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三)投资参与人供应用于投入干系款项和收取收益的银行账户交易明细清单,微信及支付宝转账同样须要供应干系的交易记录材料;
(四)自述案件经由的情形解释一份。
二、警方敦促与犯罪嫌疑人王某明、何某光有关的集资帮忙人主动向办案单位报告在任职期间的人为、古迹奖金、代理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详细情形,并供应资金流水等证据材料。本案涉案职员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积极合营调查、主动退赃退赔、诚挚认罪悔罪并能够及时退缴上述用度的,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惩罚。个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惩罚。
如拒不合营调查,故意遮盖、隐匿、转移、毁损涉案财物的,一经创造并查实,将依法严明深究法律任务。
三、报案地点及联系办法
(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桂东路36号,联系人:周警官、祝警官,联系电话:0757-86225343。
(二)桂城网点对应的接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三中队: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培正横路1号(平洲派出所内),联系人:罗警官,联系电话:0757-86776314。
(三)大沥网点对应的接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四中队: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体育西路2号(大沥派出所内),联系人:何警官,联系电话:0757-85551700。
(四)罗村落网点对应的接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五中队: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松岗松安北路3号 (松岗派出所内),联系人:梁警官,联系电话:0757-85222661。
(五)丹灶网点对应的接报案单位为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六中队:佛山市南海区丹横路101号(丹灶社区民警中队内),联系人:谢警官,联系电话:0757-86608399。
如投资人无法亲临报案,可先行致电咨询后邮寄报案材料,效力等同于亲临公安机关报案。
四、警方郑重提醒各投资参与人,务必通过合法路子反响情形、表达诉求、供应线索,积极合营公安机关的事情。对付故意编造、散布谣言,恶意挑拨鞭策投资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滋扰案件侦办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深究干系任务。
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2023年6月16日
素材来源|分局经侦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