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机动车数量的不断增加,机动车的喇叭声已成为城市噪声的紧张来源之一。
为提醒广大机动车驾驶员文明驾驶,养成在禁鸣区域不按喇叭的良好习气,当天,内江市首套声呐电子抓拍设备在玉溪路亮相。
当天下午,江小弟在现场看到,几名技能职员正在忙着安装和调试声呐电子抓拍设备。该声呐电子抓拍设备安装于电警杆上,紧张由声呐吸收系统、电子抓拍系统、LED显示屏以及主机4个部分组成。
据现场技能职员先容,这次安装的声呐电子抓拍设备的事情事理是通过声学探头对声音识别后进行采集,实时将违法鸣笛过程的照片、声音视频等证据存储到中央后台,并通过车牌抓拍识别子系统,在LED显示屏上展示违法鸣笛车辆的车牌号。
在当天的测试过程中,声呐电子抓拍设备对车牌号为川KHM的白色轿车发出的鸣笛声反应迅速,不到2秒便在车流中准确识别出白色轿车的车牌号,同时抓拍的视频、照片还能还原该车鸣笛的前落后程。
过去内江市交警部门在禁鸣区整治机动车乱鸣喇叭时,只能靠交警人工判断,取证较难,加上驾驶员不承认的情形较多,机动车乱鸣喇叭造成噪音污染的征象较为普遍,这次安装的声呐电子抓拍设备,无疑将有助于交警部门更加高效监管在禁鸣区内违法乱鸣喇叭的车辆。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李定说,机动车驾驶员在禁鸣区乱鸣喇叭既是不文明驾驶习气,也是交通违法行为。下一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会陆续在内江学校周边、乱鸣喇叭征象多的路段、路口安装声呐电子抓拍设备,希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养成一个良好的驾驶习气,文明出行。
延伸阅读:
《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按照《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四川省《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三项规定,驾驶机动车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可处以警告或20元至5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