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高速公安通化分局六大队民警对一辆涉嫌超速的小型轿车检讨时,创造驾驶员与监控照片显示的不符。随即民警哀求车内二人出示驾驶证,副驾驶女子神色慌张、言辞闪烁,称自己未驾驶车辆,没有随身携带证件,民警将二人带至司法站作进一步核查。
经查,车内人员为李某(男)、从某(女),二人为情侣关系。本日二人驾车出行,从某担心李某过于劳累,于是心存侥幸换由自己驾驶。行驶了几十公里后,怕被站口执勤民警创造,二人决定在间隔站口最近的做事区内换回位置,自认为天衣无缝,没想到还是被民警查获。民警通过司法终端查询,从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具备驾驶资格。终极,面对证据,从某、李某承认了他们的违法事实。
民警对二人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诲,奉告其无证驾驶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二人表示认识到了缺点,今后绝不再犯。民警依法对从某履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违法行为处以2200元罚款,对李某履行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元罚款。
无证驾驶从严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