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照》精神,按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事情支配,梅州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近期,梅州市公安局在侦办“2.15”专案时,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廖远锋(花名“锋里”)、罗建军(花名“太邃古”)、廖远胜(花名“去世老鼠”)、陈平勇(花名“板里”)、练险等10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目前,犯罪嫌疑人廖远胜、廖远锋、罗建军、陈平勇、练险等5人已被审查机关批准依法实行逮捕。
为深挖彻查犯罪嫌疑人廖远胜、廖远锋等人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征集廖远胜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民众踊跃举报。发布公告如下:
一、褒奖标准
1、举报人供应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黑社会性子组织案的,根据案情褒奖公民币10—30万元。
2、举报人供应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根据案情褒奖公民币5—10万元。
3、举报人供应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案情褒奖公民币5000—20000元。
上述褒奖,由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依据褒奖办法核定并发放。
二、举报办法
(一)电话举报
1.梅州市公安局:110、12389;
2.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6110110(张警官)。
(二)信件举报
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1号梅州市公安局),邮编:514021。
(三)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MZSSHB@163.COM
接管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办;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深究法律任务。
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8月6日
【全媒体】张柳青
【通讯员】兴公宣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