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心、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照》精神,按照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事情支配,梅州市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近期,梅州市公安局在侦办“2.15”专案时,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廖远锋(花名“锋里”)、罗建军(花名“太邃古”)、廖远胜(花名“去世老鼠”)、陈平勇(花名“板里”)、练险等10名涉嫌严重刑事犯罪嫌疑人。
目前,犯罪嫌疑人廖远胜、廖远锋、罗建军、陈平勇、练险等5人已被审查机关批准依法实行逮捕。

为深挖彻查犯罪嫌疑人廖远胜、廖远锋等人的所有违法犯罪行为,现面向社会征集廖远胜等人的违法犯罪线索,欢迎广大民众踊跃举报。
发布公告如下:

最高奖励30万梅州宣告关于连续征集廖远胜廖远锋等人违法犯罪线索的通知书记 汽车知识

一、褒奖标准

1、举报人供应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黑社会性子组织案的,根据案情褒奖公民币10—30万元。

2、举报人供应线索,经查证属实,破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的,根据案情褒奖公民币5—10万元。

3、举报人供应线索,经查证属实,抓获涉黑恶犯罪嫌疑人的,根据案情褒奖公民币5000—20000元。

上述褒奖,由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办依据褒奖办法核定并发放。

二、举报办法

(一)电话举报

1.梅州市公安局:110、12389;

2.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19926110110(张警官)。

(二)信件举报

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1号梅州市公安局),邮编:514021。

(三)网络举报

电子邮箱:MZSSHB@163.COM

接管举报的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办;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深究法律任务。

梅州市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2019年8月6日

【全媒体】张柳青

【通讯员】兴公宣

【作者】 张柳青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