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网站3日发布
“关于静海区新增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的公告”
8月10日
拟启用新增2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
详细点位及违法惩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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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通畅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件,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及《中华公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安静海分局交警支队拟启用新增27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现将有关情形公告如下:
这次新增的电子警察采集设备用于采集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畅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及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的、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强化道路交通秩序静动态管理。
违法惩罚标准
1.机动车违反停车规定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2.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畅
处200元罚款,并记6分。
3.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1分。
4.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处200元罚款,并记3分。
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
处200元罚款,不记分。
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的
处50元罚款,并记3分。
7.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
处100元罚款,并记3分。
点位明细
序号
点位详细位置
1
东方家园南路(东方家园至东方红路)路段
2
东兴道(津文路至地纬路)路段
3
东方红路(静青线至东升道)路段
4
团泊大道与毕杨路交口
5
团泊大道与环湖西路联结线交口
6
团泊大道梅厂村落口
7
团泊大道与双窑北路交口
8
团泊大道与双窑路交口
9
团泊大道协和医院口
10
团泊大道与西岔路支路十三交口
11
团泊大道与毕杨路交口南侧30米处
12
团泊大道与毕杨路交口北侧30米处
13
团泊大道与环湖西路联结线交口南侧30米处
14
团泊大道与环湖西路联结线交口北侧30米处
15
团泊大道梅厂村落口南侧30米处
16
团泊大道梅厂村落口北侧30米处
17
团泊大道梅厂村落口西侧30米处
18
团泊大道与双窑北路交口北侧30米处
19
团泊大道与双窑北路交口南侧30米处
20
团泊大道与双窑路交口北侧30米处
21
团泊大道与双窑路交口西侧30米处
22
团泊大道与双窑路交口南侧30米处
23
团泊大道与双窑路交口东侧30米处
24
团泊大道协和医院口北侧30米处
25
团泊大道协和医院口南侧30米处
26
团泊大道与西岔路支路十三交口北侧30米处
27
团泊大道与西岔路支路十三交口南侧30米处
启用韶光
2023年8月10日开启,望广大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安全出行。
公安静海分局
2023年8月3日
来源:天津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