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济南市政府民声热线发布留言称,目前,一些小区业主群、老乡群、行业群等私家车发布车找人同行操持信息,这种合乘是否符合政府干系规定,司机会不会遭到司法部门惩罚?

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对该问题做了回答。
回答称,根据《济南市公民政府关于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履行见地》济政发〔2017〕29号“四、规范发展网约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三)鼓励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

微信群拼车或者私人小客车合乘算造孽营运吗济南交通局回应了 汽车知识

个中,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做事供应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做事供应者的7座及以下本市号牌小客车且分摊部分出行本钱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办法。

私人小客车合乘不属于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为合乘各方志愿的民事行为,干系权利、责任及安全任务事件等任务由合乘各方依法、践约自行承担。
合乘各方应合营司法检讨,主动供应合乘信息。
收费超过合乘分摊本钱或以合乘名义供应网约车经营做事的,属于未经容许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行为,由干系部门以造孽营运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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