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秦皇岛交警一队查处了一起因造孽加装车灯而被惩罚的违法行为。
2021年11月30日,秦皇岛交警一大队查处了一起重型自卸货车私自加装LED条型灯具的交通违法行为,有效肃清路面安全隐患。
晚17时50分许,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市开拓区天山路执勤时,劈面驶来一辆灯光十分刺眼的重型货车,民警疑惑该车有私自加装强光灯嫌疑,立即拦截该车辆靠边停车接管检讨。
经查,该车驾驶员马某,驾驶车牌号为冀B5591L的重型自卸货车,车牌下方私自违法安装了LED强光灯。驾驶员马某表示,给车辆加装强光灯,紧张为了能在夜间更清楚地看清路况。
民警严厉批评了驾驶员擅自改变机动车形状的违法行为,指出私自加装强光灯会导致对向车辆驾驶员涌现视觉模糊,随意马虎引发交通事件的发生,存在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同时,民警还创造车辆后方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
惩罚结果民警依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干系规定,对当事人马某开具处理关照书,并罚款800元,责令驾驶员马某立即拆除加装的光电设备以及私自加高的栏板。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莫存侥幸生理以身试法,莫把安全当儿戏,对付证明造孽改装的车辆,秦皇岛交警将严格深究造孽改装的车辆所有人,对付造孽改装车追逐竞驶影响道路周边交通安全,情节恶劣的,构成危险驾驶罪的行为将深究其刑事任务!
来源|秦皇岛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