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市“僵尸车”清理专项行动中,看到很多“僵尸车”车身破败,轮胎干瘪,玻璃破碎,车内杂物堆积,个中不乏连续3个考验周期未取得考验合格标志的车辆,已经达到逼迫报废标准。停靠在道路路内路侧、各种停车场、市场、阛阓、居民小区等公共区域的“僵尸车”,长期无人问津,不仅占用了有限的公共资源,为其他市民带来不便,也为市容市貌带来不良影响。
据先容,这次行动中,属于整治工具及范围内的车主、驾驶人或管理人,必须在5月17日前将干系车辆自行清理。在规定韶光内未自行清理的车辆,经依法固定干系证据后,干系部门将依法履行拖移,集中停放至指定地点。对拖移至停车场集中停放的“僵尸车”,属于拼装、报废车的将依程序报废;涉嫌走私、盗抢、赃物或其他违法犯罪的,依法予以查处;对无法查明车辆所有人或无人前来处理的,依法进行处理。
那么,自行清理“僵尸车”,且车辆须要报废的所有人,该如何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呢?唐山市公安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辅导科科长沈为明先容,已达到国家逼迫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机动车所有人向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时,应该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违法清理完毕。机动车回收企业应该确认机动车并解体,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
机动车回收企业应该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车辆管理所应该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据,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注销证明。
为方便群众及时理解并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车管所设置了咨询电话:0315-2539236、19930003999。咨询韶光为:事情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另据理解,车管所事情职员对有办理机动车报废业务需求车辆所有人,会就近供应机动车报废企业的联系办法。同时,机动车报废企业亦可供应上门做事,全权代理机动车报废业务,车主只需准备好车辆及干系材料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