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件等事情中,依法查扣了一批机动车。个中汽车62辆;三轮汽车1辆;三轮摩托车208辆;二轮摩托车3403辆,合计共3674辆。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请下列机动车的所有人(车主)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与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联系(电话:0754-83839479、83811623)。过时不前来接管处理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拆除、报废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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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2022年2月10日
来源:潮阳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