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到报警后,太康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件中队值班民警王如思、李博闻警而动,迅速赶到案创造场。据眼见者讲,是一辆由北向南行驶的大型货车撞人后向南逃跑了。
案件发生后,太康县公安局高度重视,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以大队长王立田为组长的专案组,连夜开展事情,尽快破案。
专案组立即成立,兵分两路,一起卖力视频追踪剖析研判,一起卖力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视频剖析组对闹事车辆可能经由的路段视频全部调取,仔细剖析研判,两小时后一辆豫N765XX号大型货车浮出水面,被确定为重点嫌疑车辆。办案民警立即与车主朱某某电话取得联系,朱某某先是不承认闹事,但当民警让他说出其实时位置时,他说他去许昌拉货没拉成正在回家走到睢县潮庄。办案民警哀求其立即就地停车等待,并迅速驱车前往睢县潮庄,将朱某某带回太康县交警大队进行讯问。
在民警讯问过程中,朱某某逐渐不能自作掩饰,终极如实供述了其驾车撞人后闹事逃逸的全过程。原来,朱某某驾车由柘城去许昌拉货,当车辆行驶至太康县未来路加印高中西门北侧路口处,由于视线不好,将一骑自行车人撞倒。因害怕追查,遂决定驾车逃逸。
目前,朱某某已经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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