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7月9日上午,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将涉嫌“帮信罪”的犯罪嫌疑人李某宏传唤到案。

当心这种快钱赚不得涟源公安刑拘7名帮信犯罪嫌疑人 汽车知识

下面是民警与李某宏的对话:

问:你是否知道银行卡要实名认证,并且要本人利用,不可以出借或者外售给他人利用?

答:知道。

问:你既然知道这些事情,为什么还要将卡给他人利用?

答:使他们给了我报酬,我想着对自己也没什么影响,就想挣了这个钱。

经查,今年3月以来,李某宏在明知对方涉嫌网络诱骗的情形下,为对方供应帮助,通过用自己的银行卡帮对方转账得到提成。

案例二

2021年7月,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民警在事情中创造,石某灿、黄某可能涉嫌“帮信罪”,依法将黄某、石某灿传唤年夜公安机关进一步调查。
经核查,在杨某的帮助下,石某灿、黄某分别在在广东省佛山市办理了移动电话卡、银行卡,并在杨某的先容下,将办理银行卡卖给了杨某的姐夫彭某,两人从中获利。

经查,彭某因诱骗罪已被厦门公安刑拘上网追逃并抓获,石某灿、黄某所出售给彭某的银行卡被用来转移涉诈资金。

案例三

7月8日,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通过事情创造李某涉嫌贩卖手机卡帮助他人履行诱骗犯罪活动,遂依法将李某传唤到案。

经查,李某通过戴某结识了梁某,三人自今年6月起,多次在涟源市杨市镇业务厅办理电话卡,后由梁某将办理的卡出售给他人,三人从中获利,个中李某名下电话卡涉诈资金已达30万余元。

案例四

7月21日,涟源市公安局杨市派出所经由事情,创造彭某涉嫌“帮信罪”,遂依法将彭某传唤年夜公安机关。
经查,彭某在办卡过程中签订相识决银行账户(银行卡)法律任务奉告书,该奉告书明确载:开办银行账户(银行卡)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会被不法分子用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开办人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等犯罪,彭某阅读后具名予以认可,但为得到“报酬”,彭某将该银行卡转借给一梁姓男子,从而使该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诱骗活动。
经查询公安部电信诱骗侦办平台,该卡号涉嫌电信诱骗,涉案金额24万余元。

警方提示:对方不用自己的卡,而买别人的卡,极有可能从事造孽行为,当前,“断卡”行动将严厉打击整治造孽开办贩卖手机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勿因想捞“快钱”,将自己捕进“法网”。

转自:涟源公安

来源: 娄底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