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丁和民教导员先容目前汕头电动自行车登记情形

2017年12月28日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以来,全市总登记电动自行车14.6万辆。
个中汕头中央城区登记13.6万辆;选用电动自行车出行已经成为广大汕头市民的选择。
我市实施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依据紧张是《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第29条规定:电动自行车应该注册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的注册登记实施实名制。
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申请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特殊要提醒市民的是选购电动自行车时,一定要选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不能选购超标的电动自行车,不能将轻便摩托车视为电动自行车。
如果购买超标车的将不能注册登记。
由于根据《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26条规定:三轮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燃油助力车等车型在中央城区(金平、龙湖、濠江区)不予注册登记。
如何确定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紧张看该车的合格证是否标注三个CCC的认证。
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施电动自行车登记事情按照《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登记试点事情规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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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启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事情4年多来,市公安交警部门结合深化交管“放管服”改革,不断推出便民做事新举措,去年2月对符合国家标准且得到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实施“带牌发卖”后,极大地方便了市民购买及利用电动自行车。
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陈静凡警官先容带牌发卖的情形。

为方便广大商家上牌,车管所根据全市近200家发卖商的地点划分片区,实施“网格化”管理。
同时专门建立了“全市电动自行车微信群”,当发卖商家须要查验车辆时,可直接在群上申请,接到申请后,民警再根据商家申请的韶光、地点,按照“网格化”管理方案分时段、分片区带牌上门为商家的车辆查验、上牌。
商家在卖车时确认车主身份并留存干系资料,再集中持资料到车管所审核办理车辆行驶证。
车主购车后就可将车辆开回家,不用再到车管注册登记点验车、提交资料申请上牌,免去车主及车辆来回车辆管理所的流程,让市民群众“只跑一次”,购车用车更有效率。
“带牌发卖”的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也促进了发卖,对商家和车主都十分利好。
到目前为止,带牌发卖模式覆盖率已经靠近百分之百,百分之九十的市民会选择购买带牌发卖的电动自行车。

在当出路径交通压力较大、停车难和高峰期行车难问题相对突出的情形下,电动自行车以轻便灵巧、停车方便、利用本钱低等综合上风受到各地不少市民的青睐,但不规范骑行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件时有发生,如何精确利用电动自行车,有哪些要特殊把稳?汕头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扬科洪佳莉警官先容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把稳事变。

1、精确佩戴安全头盔。
佩戴头盔是安全骑行的必要保护方法,骑行或乘坐电动自行车须要精确佩戴安全头盔,以保护头部,降落事件侵害程度。

2、靠右或在非机动车道行驶。
骑行电动自行车必须在非机动车道行家驶,在没有划分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在间隔道路右侧边缘线1.5米的范围行家驶。

3、电动自行车在城市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

4、《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履行条例》第72条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

5、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骑行非机动车过人行横道时,请做到“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关闭电源并下车实行,确保安全有序通畅。

当非机动车须要左转通过路口时,应按照逆时针方向二次过街,即首先按照顺向旗子暗记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行至前方步道期待,再按照垂直方向旗子暗记灯指示经人行横道过路口。

从今年3月1日开始,电动自行车禁止在中央城区哪些桥梁、隧道、试通车路段通畅?在禁行路段上通畅会造成什么危害?

近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通知布告,决定从今年3月1日起,禁止摩托车、非机动车、行人在中央城区黄河高架桥、中樟立交桥、黄泰立交桥、金樟立交桥、金凤高架桥、中泰立交桥等13座桥梁的桥面(含隧道和试通车路段)通畅。
电动自行车属非机动车,也在禁止上桥行驶之列。
摩托车、非机动车在道路通畅时具有随意性大、稳定性差、安全性能低等特点,一旦进入这些桥面(含隧道和试通车路段)不按车道行驶,不但扰乱其他机动车正常的通畅秩序,还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极易引发严重交通事件。
桥面(含隧道和试通车路段)上车辆行驶速率普遍较快,正常行驶的汽车驾驶员在上述道路行驶时,若遇摩托车、非机动车溘然变道或随意性行驶,极有可能因紧急避让不及而引发交通事件,每每受到侵害的是摩托车、非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
根据干系法律法规的规定,摩托车、非机动车违反该通知布告内容的属违反禁令标志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创造,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