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付师长西席先容,3月29日,他在位于河东区温泉路上一汽贸店购买了一辆轿车。“当时店里搞活动,事情职员称购车可免费获赠全车贴膜、挡泥板、蜡刷、脚垫等千元礼包。”付师长西席说,在交纳了购车全款后,事情职员给了他一张卡,上面标明了“千元大礼包”字样,“本来当天我就想领取,可他们说礼品还没到,让三天之后再领取。”
付师长西席见告沂蒙,4月1日上午,当他按约定高兴地到店内领取汽车礼品时,对方却只给了一套汽车脚垫。“这汽车脚垫市场价也就有200元吧,我们肯定不愿意。讯问如何处理时,最初他们承诺很快就兑现礼品,谁知后来却没动静了。从提车到现在,我已经打了无数次电话,每次打电话敦促,他们都以再等等或快到了为由搪塞,这么多天了,承诺的事不予兑现,这不是骗人吗?”
随后,联系了该汽贸店业务卖力人,并解释了情形。“不是不给客户,前段韶光汽车做匆匆销,优惠力度比较大,导致供货商的货源不敷,我们已经与客户沟通了,将在一个星期内办理该问题。”对此,该卖力人说。
状师说法
本报状师团紧张组成单位、山东颐平状师事务所主任彭海称,遵照条约法的诚信原则,商家以赠千元礼包的形式进行宣扬匆匆销,则必须遵照条约法为该匆匆销活动卖力,虔诚履行承诺。本案中,一旦付师长西席购车双方就按约定来实行,如果商家谢绝支付承诺,就违约了,付师长西席可与商家协商哀求返现,如果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路子来办理。
沂蒙 赵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