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安全带,情系千万家。
根据《中华公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职员应该按规定利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职员应该按规定戴安全头盔。
开车不系安全带,
一旦发生交通事件,
是十分危险的。
但是总有些人,
爱拿自己和他人道命开玩笑!
一起来看看,都有谁?
↓↓↓
5月份驾驶机动车
未按规定利用安全带名单
(已接管违法处理)
更多名单
请扫描或长按二维码
进行查看
安全带——生命带!
驾车出行,莫忘安全!
温馨提示
微信公众号又双叒叕改版了!
新版的微信公众年夜众号只有被星标才可以在微信"大众号列表中显示封面。以是南宁交警想请大家动动手指来一波神操作,把「南宁交警微发布」"大众号设置为「标星」。成为南宁交警的“星”上人,得到福利的机会将翻番哦!
来,随着下图操作起来↓↓
(责编:苏铮列 编辑:黄思宁 撰稿:杨西岳)
0771-12340是自治区民意调查中央对群众安全感开展随机调查的电话号码。如果您以为公安民警的费力付出值得肯定,在有幸接到调查电话的情形下,请您给予我们的俏丽南宁作出肯定的回答,为南宁交警点赞,为警察蜀黍点赞,您的回答与南宁的形象直接干系,您切实其实定和满意便是全市公安民警的最大事情动力。衷心感谢大家!